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公路收费期限和收费标准引起关注。其中提出,国家实施免费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响可适当延长收费年限。
一石激起千层浪。高速节假日免费从2012年才开始,全年免费也不过20天,收费要延长多少年才算“适当”?延长年限多收的钱会不会比免费省下来的还要多?
公路收费之所以引起关注,是因为我国物流成本居高不下。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测算,2012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为9.4万亿元,与GDP的比率约为18%,而美国和日本的这一指标在9%左右。我国的物流企业成本中,过路过桥费占到运输成本的1/3左右。本来费用就不低,谁还希望继续增长呢?
修路收钱本无可厚非,关键是收费期限和收费标准的制定要公开透明。对此,同济大学交通工程系主任杨晓光建议,对于公路收费,首先要按时公开收费审计情况,收了多少钱、用到哪里去,应该清清楚楚。现在很多高速公路利用借口拿交叉补贴,将收费弄成一笔“糊涂账”,这种情况亟待追溯。对一些违规收费、延期收费的公路,应该尽快将其改为免费公路。
不少网民指出,新规中的很多条款规定和表述过于模糊,给政策执行和监督带来较大的“迂回空间”。网友“希望的羽翼”说,修改的内容不仅稀释免费通行政策福利,其中“还贷、经营期满后,除由公共财政承担养护费用的以外,高速公路可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的原则收取通行费”一条,更为今后高速路继续收费留下“可乘之机”。
(《新华每日电讯》5.10、11 傅勇涛 陆文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