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政 聚焦 社会 法制 健康 文坛 学林 环球 万象 文体 生活 科技 财经 养生 解密 人物 地理 特别推荐

离婚案中恶意侵财多发
 https://www.neamco.com 2013-05-16 16:55:44 来源:文摘报

    河南的彭女士与其丈夫王某多年前到广东东莞经营五金店,生意越做越火。然而就在事业有些成就时,王某与一年轻女子有了婚外情。彭女士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庭审前,法官要求双方申报夫妻财产,两人争议颇大。彭女士确认夫妻两人共同财产共有300多万元。而王某则表示,2011年年底至今,因经营环境恶化、夫妻俩经营的五金模具配件店一直处于严重亏损的状态。虽通过变卖汽车、机器设备等办法调集资金用于维持经营,也无济于事。其手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已经所剩无几,反而在外拖欠30万元债务,妻子应共同承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

    法院对双方的银行账户进行了调查,发现王某在妻子提起离婚诉讼后,多次大额支取存款共计150多万元。同时,王某在双方分居后,还变卖了其名下的轿车与夫妻双方经营的五金店的机器设备,并终止了两份保险合同。

    法院认定,在双方分居后王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支出使用中扣除合理支出的25万余元外,其余的212万余元为王某侵害的夫妻共同财产。

    最终,东莞市第三法院一审判决:准予两人离婚,王某向彭女士返还侵害的共同财产。丈夫仅分得被侵害财产的20%。

    王某不服,提起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了一审判决。

    据了解,这样的案例在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实践中比比皆是。

    (《法制日报》5.11 章宁旦 钟紫薇)

版权声明:转载须经版权人书面授权并注明来源
[字体: ]  [打印]  [关闭] 
 编者互动
 订阅购买
五朵金花

  《文摘报》集萃之《家庭养生》、《百病自疗》、《医生札记》、《法服务》、《作品屋》、均从近年《文摘报》中精选精编而成。
每本约200页 ,均为32开,定价:18元/本。全套5本。

合订本
2007年|2008年|2009年
订阅广告(破季)
 您喜欢的版
时政要闻 社会广角 法制纵横
健康之友 文坛走笔 学林漫步
环球博览 人间万象 文体时空
生活百科 科技视野 财经点击
运动养生 往事解密 人生舞台
人文地理 特别推荐 新闻聚焦


友情链接
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政府网中国网中国网络电视台中国青年网国际在线中国日报网中国经济网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人民搜索盘古搜索百度新浪网搜狐网网易腾讯网凤凰网
版权合作 | 各地代印点 | 广告刊列 |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5号   光明日报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