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毒姜农事件引发了争议,让我们看到事物的多面性。当大众义愤填膺地谴责姜农们的道德败坏和人心沉沦时,我们是否意识到被自身潜意识刻意遮蔽的另一面:那群至今沉默的姜农的权利贫困。
在农民权利贫困和社会道德堕落之间,是存在因果关系的。从社会整体以及农民群体的自然道德水准看,当一个人不能从正当的渠道获取生存所需之资源,他就只能通过破坏法律或道德的方式,以一种非正当的手段去取得。当一个人或少数人其权利受到排斥,他可能还会遵循个人良心和人类文明与社会规范的指引,表现出一种德性。但是,若受到排斥的不是少数人,而是一个群体,特别是这个群体在社会人口中所占比例还很高的情况下,要保持这种德性就很困难,因为他们直接面对着生存资源的竞争,人数越多,竞争也就越激烈。而这种竞争,只能是一种向下的,打回人性底线甚至突破底线伦理,沦为纯粹动物层次的生存竞争。
可见,农民的权利贫困对农村社会的文明发育会造成很大负面影响,它会直接降低农民的道德水准。
在农民的整体道德水准下降后,它又会反噬社会,使整个社会的幸福水准下降。当一个社会农民占据人口的大半,再加上直接和间接受农民影响的人群,这个人口基数就更庞大,假如他们因为权利问题而处于不幸状态,整个社会能够幸福得起来吗?何况,农民还会通过多种渠道将不幸输送出去,让其他阶层“分享”农民的不幸。尤其是在当今分工细化,各个阶层互相依赖的情况下。
要让中国梦惠及农民,就必须解除农民的权利贫困枷锁,在国家政策方面,做到一视同仁,对农民而言,国家要有一个加速还债的过程,因为整个社会,包括城市阶层,亏欠农民的实在太多。
(《民主与法制时报》5.20 陶金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