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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线伦理中的精神信仰

2001-01-10 09:32:00 来源:博览群书 张之锋 我有话说

人世的书仿佛越来越多,而人生的日子却总感到越来越短。面对耸峙的文山,浩翰的学海,我们似乎已经失去了登临畅游的壮志豪情,只想捡几本实实在在的好书装进背囊,去指点我们走完人生的旅程。
  
  什么是好书?有多少作者和读者就有多少标准。然而有一条似乎是公认的,那就是好书点通了我们心中的灵犀,引发了我们悠悠的思绪。北京大学哲学系何怀宏教授的《底线伦理》应该说就是这样一本书。他用雨果在《悲惨世界》中的一句话把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赫然推到了我们面前:“做一个圣人,那是偶尔的情形;做一个好人,那却是为人的常轨”,一个社会的伦理可以没有上限,但却不能没有底线,一个社会的公民可以缺乏圣人,但不能缺乏好人。作者想和我们探讨的问题就是:作一个正直的好人如何可能。
  
  面对沧桑的历史,人们总是发现凡夫那样多,君子却那样的少;人心总是“惟危”,道心总是“惟微”,于是,那个“微”字使人们努力克制对乌托邦的冲动,那个“危”字使人们更愿意求助无情的法律。曾几何时,我们的确对道德乌托邦再也提不起激情,然而法网是否就给了我们一块净土呢?好像还是差点什么。许多有心的思想者终于从活生生的历史教科书中领悟到,把我们的命运完全系于法网何尝不是另外一种乌托邦?一定能保证立法者制订出善法而不是恶法吗?一定能保证执法者不弄法枉法吗?一定能保证每个犯法者都逃不出恢恢法网吗?只要保证不了,我们就还是需要道德伦理的提倡和宣扬,除了律师,还需要牧师,除了法学家,还需要道学家。只是我们所要谨慎的是,这种提倡和宣扬与其高妙玄远,毋宁平淡朴实,与其像一支庙堂里的神曲,毋宁像一首城市里的民谣。也就是说,不得不需要的道德说教一定要紧紧扣住伦理的底线。
  
  那么,作者所强调的底线伦理到底包括哪些具体内容呢?这本书最后一篇文章《全球伦理与底线伦理》这样写道:“1993年8月28日至10月4日,在美国芝加哥召开了一次由来自几乎每一种宗教的6500人参加的世界宗教议会大会,提出了一份《走向全球伦理宣言》,这份宣言以为:在各种宗教之间已经有一种共同之处,它可成为一种全球伦理的基础……数千年来,人类的许多宗教和伦理传统都具有并一直维系着这样一条原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更为具体的四条道德禁令: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说谎、不可奸淫早已存在于人类各个伟大而古老的宗教与伦理传统之中”。反思这四条最基本的伦理底线,它们都守护着不同的人众所共同珍视的东西——生命。社会的生存离不开健康的生命,所以,不杀人成为人们的第一条底线;人们生命维护离不开物质财产,所以,不偷盗成为人们的第二条底线;生命的完善离不开众人的合作,所以,不欺诈成为人们的第三条底线;生命的滋润离不开两性的和谐,所以,不奸淫成为人们的第四条底线。
  
  我们并不怀疑人类在基本道德规范上的不约而同的共识,我们要问的问题是:为什么对这样的共识,人类要屡屡明知故犯呢?“知”和“行”为什么总是统一不起来呢?恐怕,真正的原因是这些道德规范还没有成为我们的精神信仰。它们还没有深深地烙在我们的心上,它们对于许多人而言,还是有口无心的口头禅。
  
  没有成为精神信仰的伦理是经不住时间的考验的,所以,纵观人类的心灵史,伦理背后往往屹立着某种伟大的宗教或哲学。正是凭借这种宗教或哲学的支撑,那些单薄的伦理教条才成为和灿烂的星空相比美的厚重的绝对律令。芸芸众生,有谁不渴望成为上帝的选民呢?有谁不渴望了却生死轮回,超升极乐世界呢?有谁不渴望无忧无虑的“孔颜之乐”呢?而到达这个世界或境界的通行券只能是一生不越过这些伦理戒律的雷池半步。也就是说,人们因为对上帝,对佛祖,对圣人的顶礼膜拜使他们不知不觉地把这些外在的伦理教条变成内在的伦理信条。
  
  我们不得不承认,伦理和宗教或哲学的紧密结合成功地造就了真正的道德信徒,但当我们真诚地面对理性时,总感觉那些佛仙灵圣多多少少掺杂着想象和编撰的痕迹。尤其是近代以来,科学的飞速发展几乎已经把宗教和哲学排挤到我们生活的边缘。既然许多人的那盏心灯已变得暗淡甚至干脆熄灭,他们中有谁还会恭顺地地聆听神和圣的教诲呢?于是,赖以保证伦理戒律的精神信仰一天天垮塌下来,狂欢的怀疑论者超越了底线,把许多曾经神圣的东西践踏得粉碎。于是,二十世纪的历史在繁荣昌盛的同时,又格外地伤心惨目。在救治了多少人的同时又屠杀了多少人,在创造了多少财富的同时又掠夺了多少财富,在解放了多少男女的同时又伤害了多少男女,在取信了多少民众的同时又欺骗了多少民众。
  
  看来,《底线伦理》这本书可以使我们把问题进一步归结为:现代社会怎样才能不走宗教的老路,而又重建人们的精神信仰?作者认为,能够担当起这一重任的首先是不断唤醒存在于普遍人性中的良心。他特地在《优秀者能否越界》一文中提到了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小说《罪与罚》,主人公拉斯尼科夫像现代人一样不是一个虔诚的宗教徒,否则,他根本就不可能产生杀人的念头,他像所有单靠法官和警察监视的现代人一样,潜意识里以为他的“活”干得神不知鬼不觉就可以逍遥法外,潜意识里以为他在茫茫人海中随便除掉一个人就像从大海中随便取走一滴水一样微不足道,但他始料不及的是他永远除不去的良心一旦沾上血污,就会不厌其烦地骚扰他的灵魂,使他片刻不宁,他终于认识到,只要他逾越了伦理的底线,尽管法官和警察可以把一桩命案不了了之,但他在良心的追捕和审判面前,却天地之大、无处可逃。终于,拉斯尼科夫受不了灵魂的煎熬而投案自首,宁愿用苦役犯的肉体劳作来换取心灵的片刻解脱。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有来生,拉斯尼科夫绝对不会铤而走险了,因为良心的力量和对良心不安的恐惧已经重建起他对底线伦理神圣的精神信仰。
  
  作者引用这部小说的良苦用心使我们悚然发现了那似乎脆弱的良心原来有这么大的力量,他使我们明白,人格神的上帝已不大可能复活,没有人格的法律也免不了漏洞,在无边、无尽、无情的荒凉宇宙中,良心的颤动可能是人类生生不息的最后希望,而良心的培养除了扎扎实实地作细致的教育工作,还有什么捷径可走呢?《与中学生谈生活伦理》这篇文章显示了一个人文学者担当责任的勇气。当然,对教育的强调并不意味着作者忘记了社会问题综合治理的辩证法,因为在《底线伦理》的下编,他几乎全是在谈与经济、政治相关的社会正义问题。
  
  薄薄的一本《底线伦理》,把我们从众所周知的道德戒律引向未必人人自觉的信仰和良心,又进而落实到个人、家庭、社会和国家都可知而后行的教育,这恐怕就是这本书对世道人心的贡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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