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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李长之的《鲁迅批判》

2002-02-10 09:32:00 来源:博览群书 董大中 我有话说

在鲁迅生前出版的评介他的著作,约四五种,大都属于资料性,真正算是系统研究的,李长之的《鲁迅批判》可能是惟一的一部,自然它也就成了最早一部鲁迅研究的专著。这部著作,因为作者用了“批判”两个字,在“文革”中遭到了“史无前例”的批判和斗争。其实作者所说的“批判”,就是以后长时期所说的“文艺评论”。这本书中,李长之对鲁迅的文学成就是充分的肯定和热情的赞颂。
  
  我所藏《鲁迅批判》,是北新书局1936年1月出版的,写作时间则从1935年3月11日到同年11月17日。作者在写作前后,曾跟鲁迅通信。有人说,此书“经鲁迅审阅”,我看不够确切。查《鲁迅日记》,两人最早交往是在1934年12月30日。这天,鲁迅接“李长之寄赠《夜宴》一本”——《夜宴》是李氏的第一本诗集——却未见有信的记载,如果有,按惯例,鲁迅一定会说“得某某信并什么什么”。所以这时鲁迅不可能知道李想写这本书。1935年7月27日,鲁迅“午后得李长之信,即复”。显然,除来信外,没有别的东西,比如书稿。事实上,这时全书只写了一半,作者未必会把半成品寄去。鲁迅复信中有“我并不同意于先生的谦虚的提议”的话,当是李有请鲁迅“审阅”的提议,却被鲁迅以“我对于自己的传记以及批评之类,不大热心,而且回忆和商量起来,也觉得乏味”为由,婉言谢绝。8月11日,鲁迅“得李长之信”,是后者索要照片,鲁迅于31日“复李长之信并附照片一枚”,这封信没有留下来。9月12日,鲁迅“得李长之信,即复”,信中未谈到“审阅”事。12月2日上午再“得李长之信”,当是后者报告书即将出版,所以到两人最后一次交往(1936年4月6日),便是“李长之寄赠《鲁迅批判》一本”了。其中一些章节在报刊上发表,鲁迅就读到了,见1935年7月4日致孟十还信。有一点可以肯定,这本书是鲁迅曾经亲眼看到的,并且读过。书中的基本观点鲁迅必然知道,而且不怎么喜欢,这有他后来给朋友的通信可证。
  
  全书除序外,共有五章,从“鲁迅之思想性格与环境”的关系说起,分析了鲁迅“精神进展上的几个阶段”,然后重点考察鲁迅文学创作上的成就,最后归结到“鲁迅之本质”,构成一个严密而完整的体系。
  
  李长之称鲁迅“是中国文学史上划时代的期间的人物中最煊赫的一个代表者”,鲁迅的作品,包括杂文,“是真的文艺”,“是真正渗透了时代的意义的艺术”。他称鲁迅为天才的诗人:“在天才之为时代的预言者,在天才之为社会的演进之纪程碑,在天才之与大自然、人类、森罗万象之息息相关,在天才之不能纯由学力,在天才之产生不能由人预期诸点上说,天才是天生的……鲁迅正是够资格的”。对具体作品,作者称《狂人日记》“是鲁迅生活上极为重要的一个关键”,“是向封建文化声讨的一个最有力量的檄文”。《阿Q正传》等篇具有“永久的价值”,“不朽的色彩”,即使放在“任何国外的大作家之群里”,也“毫无愧色”,他从这些小说里“找不出任何缺陷与不调和、不满足来”,那些作品“一无瑕疵”。最后,在第五章中总结道:“鲁迅文艺创作之出,意义是大而且多的,从此白话文的表现能力,得到一种信赖;从此反封建的奋战,得到一种号召;从此新文学史上开始了真正的创作,从此中国小说的变迁上开始有了真正的短篇……这都在在显示着是中国新文学的作品加入世界的国际的作品之林里的第一步了。”试想,对鲁迅的评价,还能有比这更高的么?
  
  这本书最突出的一个特点,是作者把对象置于一个特定的环境,从主客观的互相推动上,探讨鲁迅创作不断向前发展和变化的轨迹,塑造出了一个动态的鲁迅。作者说:“一个人的环境限制一个人的事业,但一个人的性格却选择一个人的环境”,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便是鲁迅。作者把鲁迅一生分为六个时期,说“每一时期,外在的环境都有一种非常的变更,他自己的生活上也都有一种特殊的意义和显然的影响”。如说,1926年9月到1927年9月,是鲁迅“精神进展上的第四个阶段”,也是“次一阶段”“精神进展上达于顶点”的“潜伏期,酝酿期”。这一时期的重大历史事件,是“宁汉分裂,国民党党内实行一种清党运动”,即“四一二政变”。那个“达于顶点”的时期,系从1927年9月到1931年,这“是表现他最健康,最有生气的时代”。这一时期也就是鲁迅由革命民主主义者向共产主义者转变的时期,1927年的“四一二政变”是现在人们公认的鲁迅前后期的分界线,可是李长之在1935年就做出了这样的论断。
  
  在对鲁迅创作的审美评价上,李长之似受朱光潜和克罗齐的美学思想影响较大,排斥功利主义,强调直觉。克罗齐否认诗与散文的区别,认为凡是纯文学,都应该属于诗。李长之也是这样看待鲁迅创作的。他说,“诗人是情绪的,而鲁迅是的;诗人是被动的,在不知不觉之中,反映了时代的呼声的,而鲁迅是的;诗人是感官的,印象的,把握具体事物的,而鲁迅更是的。”对鲁迅所说“文学总是一种余裕的产物,可以表示一民族的文化”的话,李长之十分赞赏。另一方面,他又特别看重鲁迅的战斗精神和其战士的本色。在书的结尾,作者用“诗人”和“战士”两个词概括鲁迅,说:“撇开功利不谈,诗人的鲁迅,是有他的永久价值的,战士的鲁迅,也有他的时代的价值!”
  
  出于这样的审美观,李长之的具体评价标准,除了真实以外,还有两个,一是完整,一是从容。他说:“好的文章总得从容,无论哀或乐,爱或憎,都不能例外。”李长之认为,小说方面,《孔乙己》等八篇都“是完整的艺术,到了完整的艺术的,是不能再分高下了,所以这八篇东西可说有永久的价值。”
  
  难得的是李长之对鲁迅杂文的推崇。从二十年代,以迄于今,总是不断有人因杂文而对鲁迅给予种种诋毁。作者在第四章《鲁迅之杂感文》中写道:“就鲁迅自己而论,杂感是他在文字技巧上最显本领的所在,同时是他在思想情绪上最表现着那真实的面目的所在。就中国十七年来的新文学论,写这样好的杂感的人,真也还没有第二个。现作家之中,写杂感多的,没有超过鲁迅的,鲁迅自己的作品之中,为量最多,也没有超过他的杂感的。”并说,这也“就往往证明是一个人的天才的所在”。对杂文,作者也用从容等评价标准来衡量。他特别举了《来了》、《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牺牲谟》等十五六篇作为证明,称《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等篇“是雍雅、清晰而深沉的文章”,《牺牲谟》“是非常幽默的一篇讽刺”,《战士和苍蝇》“则是像尼采作的那种短文,很直接,然而很有力量”,收入《华盖集续编》中的四篇通信“最成为杂感中完整的艺术”。对鲁迅写于1927年以后的杂文,作者更是称颂有加,总括说:鲁迅的“杂感文的长处,是在常有所激动,思想常快而有趣,比喻每随手即来,话往往比常人深一层,又多是因小见大,随路攻击,加之以清晰的记忆,寂寞的哀感,浓烈的热情,所以文章就越发可爱了”。这是很有见地的。从那以后许多年,人们对鲁迅杂文的分析,能做到如此深入细致,有板有眼,并不多见。
  
  第五章《鲁迅之本质及其批评》,深入到鲁迅的文化心理、性格特征和生命哲学,有许多精辟的见解和论述。他称鲁迅为诗人,却又不是吟风弄月的那一派,因为鲁迅“所有的,乃是一种强烈的情感,和一种粗暴的力”。“对于一些人过于深恶痛绝”(引许广平语),又使鲁迅成为“一个颇不能鉴赏美的人”(这一点跟高长虹的说法相同)。又说鲁迅“是枯燥的”,“性格上是内倾的”,“不爱‘群’,而爱孤独,不喜事,而喜驰骋于思索情绪的生活”,这种性格使鲁迅在情绪的表达上取得巨大成功,却又使他难于写出长篇小说。对一些人说鲁迅“世故”,作者表示了不同意见。作者说鲁迅“过度发挥其情感的结果,令人不禁想到他的为人在某一方面颇有病态”,而唯其如此,“他才比普通人感到的锐利,爆发的也才浓烈,于是给通常人在现实生活里以一种警醒、鼓舞、推动和鞭策。”
  
  在这本书里,李长之坚持了批评家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说好,不惜用最高的形容词,说不足,则从分析中得出,非自外而来。如说鲁迅不善于写长篇小说,乃性格使然,就持之有据。再如说鲁迅多疑,这也是许多人说到过的,并为鲁迅自己所首肯。
  
  不言而喻,李长之在这本书里表述的,是他的个人意见,失之偏颇是难免的。李长之从克罗齐的“直觉即艺术”的美学观出发,又把完整和从容作为主要的评价标准,必然使他不可能看到鲁迅作品的巨大思想价值,而偏重在对其艺术性的分析上。有些论者(如高长虹)早就说过“鲁迅是一位深刻的思想家”,作者在这本书里却再三强调鲁迅不是思想家,就与他在眼力上受到的遮蔽有关。在对鲁迅具体作品的分析上,见仁见智,李长之的详尽而细密的论述不失为一种启人深思的意见,但是缺少了宏观的考察和概括。另外,有些论述似不够协调。作者一直以诗人称鲁迅,但是说到《野草》,却不认为是诗,而归入散文一类,这是让人难以理解的。
  
  李长之是1936年从清华大学毕业的。这本书写于毕业之前。就他个人说,这是他从事文学批评的开始,就鲁迅研究说,这是第一部体系完整、科学性强的系统著作,具有奠基作用。我想,对一本书的学术意义说,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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