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遂夫先生在《〈呈郭老〉诗二首的真伪》一文中,对毛泽东诗词“真伪”的鉴别标准,我是赞同的。还在1997年,笔者曾以《“不讲平仄,即非律诗”——《毛泽东诗词集》质疑》投寄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主编的一家刊物,未予置理。现在读到刊载在2001年第11期《博览群书》上的邓文,在笔者看来,持论之据虽同而结论恰好相反。具体来说就是邓文判为伪作的《呈郭老》、《看山》等作品均非伪作,而《毛泽东诗词集》中的伪作则无一论及。
1974年年初,“批林批孔”成为大规模的“群众运动”,民间流传两首据说是毛泽东批评郭沫若的诗。
一首五言出自江青的一次讲话,这就是邓文所引“《五绝·呈郭老》”:
郭老从柳退,不及柳宗元。
名曰共产党,崇拜孔二先。
稍有诗词常识的人,一望而知,此诗与绝句相去甚远,几乎没有一句是合律的。邓先生以“五绝”来衡量,然后又引毛泽东致陈毅信中所说“不讲平仄,即非律诗”,证明深于诗律的毛泽东决不可能写这样的“五绝”。问题是将此诗冠以“五绝”的并非毛泽东本人。在我看来,江青在大庭广众之下假传“圣旨”,伪造毛泽东诗作,似乎不合情理。毛泽东也不会将这首类于顺口溜的五言真正视为诗作。几乎是在同一时期,毛泽东在与中央政治局成员的谈话中也有类似的所谓“五绝”:
大事不讨论,小事天天送。
此调不改动,势必出修正。
这当然不是什么诗,但笔者确也看到几种出版物将这首顺口溜入编。毛泽东九泉有知,一定会惊呼“大谬不然”了。
另一首《七律·读〈封建论〉呈郭老》,邓先生亦以“不讲平仄,即非律诗”为据,判定其为“伪作”。倘以七律来衡量,此诗确有违律处,即首句“劝君少骂秦始皇”(仄平仄仄平仄平),统观全篇,应为“仄仄平平仄仄平”,如从“一三五不论”的角度看,其实也就是二、四位置上的平仄错位。这样一首仅有一处平仄互置而对仗、韵脚都合律的七言,称之为“七律”是说得过去的。诚如邓先生在文中所指出的,毛泽东所发表的七律,“于格律稍有不合者有两处”。此诗亦应作如是观。其实,对“不讲平仄,即非律诗”也要作实事求是的分析。毛泽东的自我评价是:词学深于诗学。即便如此,《蝶恋花·答李淑一》下阕的后三句换了韵部。这对于寻章摘句的人来说自然是大忌,毛泽东的自注是:上下两韵不可改,只得任之。这就是说,宁可违律也不愿损意。这首词的平仄是不成问题的,因此读者也决不会认为作者“不讲平仄”。偶一为之(主要是出于不以律害意的考虑),是决不能断为“不讲平仄”的。(其实毛泽东在致陈毅的信中说这番话是有针对性的,熟悉陈毅诗词的读者应不言自明。)将唐诗格律推向极致的杜甫尚且有偶一为之的违律处(如《咏怀古迹》之二的第二三句即失粘),从未闻古往今来的诗评家有将此诗逐出七律之列的。邓先生将《七律·读〈封建论〉呈郭老》指为“总共才八句计五十六字的一首七律,其不合平仄者竟达十七处之多”,笔者不明白是如何判定的,极愿闻明教。
这是一首不折不扣的政治诗。毛泽东晚年以这样一首并无多少诗意可言的七律,来申发政治家的“文革”情结,是不难理解的。它之出于毛泽东之手,笔者可以提供两条颇具权威性的证据。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出版的《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三册收入此诗(见此书第361页),刊本标注为“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铅印件刊印”。与邓先生所引稍有不同的是,第五句当为“百代都行秦政法”而不是“百代都行嬴政法”。一首诗三次出现“秦”,亦可证明作者重在政治诉求,并不(或主要不)视为先前意义上的诗。试看五十年代,有学者指出《七律·长征》中“金沙浪拍云崖暖”与“五岭逶迤腾细浪”句中两个浪字犯复,毛泽东欣然接受,改为“金沙水拍云崖暖”。顺便要指出的是,“嬴政法”虽少了一个秦字,但从对仗的角度看,显然不及“秦政法”工整。从这些细微之处可以见出,毛泽东是一贯讲求“不讲平仄,即非律诗”的原则的。
也许有人会要说刊本非毛之手稿(其实即令是手稿,邓先生亦大胆直斥其为“伪作”),似有可议之处。那末就再提供一条旁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出版的《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下卷第648页,在1974年1月31日条下有以下记载:
同张春桥一起前往看望郭沫若,并将毛泽东所写《读〈封建论〉呈郭老》七律诗、柳宗元《封建论》及注释等书送郭。
郭沫若于同年2月7日作《七律·春雷》“呈毛主席”:
春雷动地布昭苏,沧海群龙竞吐珠。
肯定秦皇功百代,判宣孔二有余辜。
十批大错明如火,柳论高瞻灿若朱。
愿与工农齐步伐,涤除污浊绘新图。
笔者在一篇谈毛泽东与郭沫若诗交的文字中,称这是一次特殊的唱和。遗憾的是编辑在发表时将这些史实删去了。
要之,邓先生判为“伪作”的两首毛泽东批评郭沫若的诗作(姑且将那首五言的顺口溜称之为诗罢)均非伪作,《七律·读〈封建论〉呈郭老》出于毛泽东之手更是无庸质疑的,它对研究毛泽东晚年的思想具有重要的价值。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出版的《毛泽东诗词集》未收《七律·读〈封建论〉呈郭老》,当然不是出于真伪的考虑,否则岂非与同由其编辑出版的《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相抵牾。这本诗词集较之胡乔木主持编辑而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毛泽东诗词选》,增收十七首,其中九首是首次公开发表。此后有不下五六家出版社又在此基础上收入诸如“大事不讨论”之类的所谓诗作,力图搞成全集的规模。在笔者看来,要论毛泽东诗词的真伪,当以出自权威性机构编辑的《毛泽东诗词集》为主本,“余子碌碌,莫足数也”。我很钦佩邓先生“尽信书不如无书”的质疑精神,向《毛泽东诗词集》的权威性提出挑战。邓先生以毛泽东致陈毅信中所言“我对五言律,从来没有学习过,也从来没有发表过一首五言律”为据,对集中的《五律·挽戴安澜将军》和《五律·看山》的作者质疑。
在笔者看来,邓先生的依据是缺乏说服力的,他是过于老实地看待毛泽东致陈毅信中的这些话了。毛泽东说“从来没有学习过”五言律,只是谦虚的表示,怎么可以当真呢。试问,倘若毛真的从未学习过五言律,又如何为陈毅的《六国之行》修改呢?毛泽东修改了这组诗中的第一首,并另拟篇名《西行》:
万里西行急,乘风御太空。
不因鹏翼展,那得鸟途通。
海酿千钟酒,山栽万仞葱。
风雷驱大地,是处有亲朋。
因未见陈毅原稿,故不好判断毛泽东作了哪些修改。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陈毅所作五七言,确乎“不讲平仄”。是不屑于讲究平仄,还是如毛泽东信中所言“还未入门”,自然是一个有待研究的问题。陈毅的《六国之行》(其一)经毛泽东修改后,成为完全合乎规范的五言律。这对于“从未学习过”五言律的人是很难做到的。又据看到过陈毅原稿的陈毅亲属回忆,《西行》的颔联和颈联完全是毛泽东的“神来之笔”。颔联以流水对出之以比兴,颈联则想象奇伟,大气磅礴,决非俗手所能写出。这首《西行》是最好的现身说法:毛泽东对五言律决非“从未学习过”,而是功力甚深。除非邓先生对《西行》的修改者质疑,否则夫复何言?
邓先生以为《五律·挽戴安澜将军》“当属今人五律之上品”,但又囿于毛所说“没有发表过一首五言律”,从而对这首五律的作者究属何人提出疑问。
此诗的刊本标注为“根据一九四三年戴安澜将军追悼会挽联挽诗登记册刊印”。以笔者有限的见识,那时联署挽联时有所见,而于挽诗则似未有过。在那样的历史背景下,假托毛泽东之名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从广义的角度看,写在供他人所阅览的登记册上也可以算是“发表”,但从出版学的意义上讲,似乎也可以认为这不算是发表,至少可以认为这不算是正式发表。再者,毛泽东的记忆是否准确无误,也需要作具体分析。笔者愿意提供两条史料来证明,博闻强记如毛泽东者亦不免有百密一疏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