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与“在”是《是与在》一书专题讨论的两个概念,为了澄清西方哲学的基本问题,笔者在《是与在》一书中严格区分了西方语境中的“To BE”与“Being”,使认识论的终极概念(是)与本体论的终极概念(在)获得了清晰的说明,这里不再赘述。本文只想把“是性”生活方式与“在性”生活方式的区别,通过它们的极端形态——科学与艺术——展现出来,以进一步加深人们对艺术、科学与真、善、美之间关系的理解。
李政道先生曾作过一个形象的比喻:“事实上如一个硬币的两面,科学和艺术源于人类活动最高尚的部分,都追求着深刻性、普遍性、永恒和富有意义。”不错,科学与艺术在理想方面有着一定的共性,但它们毕竟还是硬币的两面,永远分离相背,而无法合成一面。科学就是科学,艺术就是艺术。虽然它们同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但它们却永远无法合二为一。一旦我们把这两个面挤压在一起,那么科学就不再是科学,艺术也不再是艺术了。对于人类生活这枚硬币来说,它们只能相互对立地统一于人类生活的需要,而不可能相互取代地达成一致。
由于近代科学在技术领域中的应用给人类物质生活带来了巨大的进步,科学的地位已成为至高无上的君主。人们言必称科学,事物只要被冠之以“科学”之名,其可信度就大大增加,“科学”几乎成了“真理”的代名词。因为,西方近代以来的真理观是一种符合论的真理观,科学对技术的预言总是能与技术结果相符,这样,技术给人类带来的物质生活的巨大进步,就很容易被视为人们对科学“真理”的掌握和运用。科学成了真理,本真的“真理之在”就成了“真理之是”,原本一件事物的真相问题被转化成了一个理论的对错问题。“真相”是自身显现出来的“在者”,“对错”则是与它者(某个标准)比较出来的“是者”。“在者”之“在”,没有标准,无所谓“对错”。只要我们不以理性之“是”把它遮蔽起来,“在者”自然显现“真理(相)”。而“是者”之“是”则是依据“标准”而“是”的,没有“标准”就无所谓“是者”,“是者”无法自己显现,甚至“是者”不必然“在”,就如逻辑或数学命题,它们可以“是”,却并不“在”。1+2=3,是,但并不在。
尽管许多人把真、善、美看作科学、宗教和艺术的形象,但科学作为“真理之是”的近似,并不能占居三元统一的“真善美”之“真”的位置。真、善、美是人类的理想,而所谓科学真理却只是低级经验性的真理,它只表明与外在经验的符合关系,而与人类的理想毫无瓜葛。有人可能会提出反驳说:纯科学研究本来就是一种理想化的研究,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科学研究是为了求知而求知,并不以实用为目的。”不错!作为纯学术的科学研究本身可以是高尚的,与外在物质经验无关的研究,但是,无论怎样纯的科学研究(数学除外,因为数学不属于科学,而只是科学研究的手段),它所追求的“真理”总是以外在物质经验为准绳的。对于科学来说,并不存在符合论真理之外的真理追求。而这种符合论真理对于人类生活理想来说,只能是手段,而不可能是“理想”本身。那么科学除了在纯学术领域的求知理想之外,就没有为人类生活理想的建构做出别的什么“贡献”吗?有。
“美”是科学理性建构出来的人类理想。早在毕达哥拉斯时代,西方人就开始以美的理想来建构宇宙了,这种建构方式是科学理性的方式,而不是艺术感性的方式。
“美”是什么?“美就是和谐的比例”;(毕达哥拉斯语)“美的主要形式是秩序、匀称和明确。”(亚里士多德语)这些美的规律只有靠理性才能把握。
科学家的头脑是最具理性的头脑,所以,不但古代科学家以美的规律建构世界,而且现代科学家也以美的规律建构世界。十七世纪,科学家开普勒根据毕达哥拉斯“宇宙和谐”的思想去总结第谷留下的观察资料,才创造了行星运行的三大定律。十九世纪,大物理学家麦克斯韦推导出一组不对称方程时感到不符合美的规律,就按照对称美的理想去修改方程,最终才获得了这组著名的形式上“秩序、匀称和明确”的麦克斯韦方程组。这说明,科学家头脑里存在着美的理想或信仰,他们相信自然世界本身应该是合乎美的规律的,所以,他们总是按照美的理想去构造科学的世界。二十世纪的物理学家海森伯就曾说道:“美对于发现真的重要意义在一切时代都得到承认和重视。”同时代的物理学家狄拉克则说出:“描述自然的基本规律的方程必须包含伟大的数学美,它对于我们就像宗教。”这说明“美”在科学研究中不仅是一种理想,而干脆就是一种信仰。就连最具革命性的伟大科学家爱因斯坦也不得不问道:“数学毕竟是人类思想独立于经验之外的产物,它怎么会如此美妙地适应于各种现实目的呢?”狄拉克在谈及爱因斯坦的工作时说:“当爱因斯坦着手建立他的引力理论的时候,他并非去尝试解释某些观测结果。相反,他的整个程序是去寻找一个美的理论。”
可见,在本真的意义上,科学的形象并不对应着“真、善、美”中的“真”,而是对应着其中的“美”。科学并不追求事物的真理显现,而只是追求符合论的真理之是。但是,在追求符合论的真理过程中,科学家却始终以“美”作为自己的理想和信念。所以,是科学创造了“美”,而不是艺术创造了“美”。
人们总以为是艺术创造了美,其实,“美”从来就不是艺术追求的目标!艺术,从它诞生时起,就以显现事物原本的真实为能事。两万多年前,人类在几乎还没有什么物质生产能力的条件下,就绘制出了高度逼真的写实绘画,还雕刻出了今人非经专业训练很难达到的女性裸体圆雕艺术。当然,那些“艺术品”在当时可能不是作为艺术品被完成的,但是,作为“真理(相)”的感性显现,它们无疑不是为了表达人类“美”的理想。那么,从什么时候开始,人类把“美”看作艺术理想了呢?没有!艺术从来没有把“美”当作自己的理想,把“美”当作理想的是工艺——古代工匠的装饰技艺。
古人就已经知道,美就是和谐的比例。他们用这种和谐的比例去装饰神的居所——庙宇,是在计算(数学)理性的指导下向神表达敬意,那是一种工具理性的感性显现,而不是真正的艺术显现。
那么,什么是真正的艺术显现呢?真正的艺术显现是一种心灵的显现,它显现出人类情感和精神生活的真实。这种显现是未经算计的直接显露,而算计恰是理性企图掩盖真理。即使是以“美”的形式去遮蔽真理,那也就不能再算作艺术!罗丹的著名雕塑《老妓女》虽然放弃了青春美女的人体形象,但它却显现了人类情感生活中的真实,所以,它才是一件真正的艺术品。以此类推,我们也就可以理解西方现代主义艺术中许多令人难以接受的作品了。
但是,是否古希腊、罗马时期那些美丽的人体雕刻就不算艺术了呢?非也。我们只是对那些古代庙堂、墓室中的装饰工艺表示了非议,而在那些庙堂、墓室中的神像和墓主人像却无疑属于显现了“真理(相)”的艺术作品。神的“真理(相)”也能够显现吗?是的,神总是人间英雄的理想化,是人的精神寄托。事实上,古埃及的狮身人面像就是法老的像,而古希腊的许多神像也正是战争中的英雄和竞技获胜者的形象。重要的还不在于神像是某个人物的真实摹写,而在于那些神像显现了当时人类精神生活的真实。
可是,既然神像显现了当时人类精神生活的真实,那些神像周围的装饰图案就没有显现当时人类精神生活的真实吗?不错,装饰图案作为庙堂整体的一部分,当然也显现当时人类精神生活的真实。但是,装饰总是在工具理性的算计中实施的,与其说装饰图案是随着庙堂建筑一起显现“真理”,还不如说装饰图案恰恰遮蔽了庙堂建筑作为人类灵魂栖居之所的本来面目。装饰图案是工具理性以“美”的形式粉饰太平,以对称与和谐的方式来掩盖灵魂的痛苦挣扎。然而艺术却以种种方式显现这种痛苦和承受痛苦的崇高伟大,比如,古希腊雕刻《拉奥孔》、《尼俄柏群像》、《垂死的高卢人》和《杀妻后自杀的高卢人》,这些伟大的艺术作品都是在显现着人的灵魂。虽然这其中有些人体无疑也是美的,但“美(beauty)”决不是这些艺术品所追求的,它们只追求真实,追求人类情感(精神)生活的“真理(相)”。美和丑(和谐与不和谐)都只是真实显现的感性形式而已,而不能代表人类真实的情感和精神生活本身。
有一种误区:以为科学教育属于知识性教育,只培养逻辑性,不培养创造性,只有艺术教育才培养创造性。这实在是一种误会,这种误会表明人们普遍认为艺术家在创造,而科学家只是在搞逻辑推理。殊不知,逻辑推理中才隐藏着真正的创造性!
这似乎又是一个故作惊人的论断,然而事实上,这并非故作惊人之论。科学史上,亚当斯和勒维列对海王星的预言,门捷列夫对钪、镓、锗等新元素的预言,麦克斯韦对电磁波的预言,爱因斯坦对质能守恒关系(E=mc2)的预言,泡利对中微子的预言等等,都是逻辑推理导致的创造性发现。如果我们深入科学研究的本质,就会看到,无论是科学理论(假说)的创造,还是科学实验中的发现,从根本上都是一种逻辑推演的结果。没有事先的逻辑推演,人们就不可能去设计任何实验,更不可能通过实验看出什么问题。没有问题,人们就不会怀疑旧的理论(假说),更不会提出新的理论(假说)。只有在理论或实验中发现了逻辑矛盾,新的科学创造才可能发生,这就是逻辑对于科学创造的根本性意义,难怪波普尔能够提出“科学研究的逻辑”(P1→TT→EE→P2)。实际上,整个人类科学的进步都是在这种逻辑的基础上实现的,并没有什么创造物是在无逻辑的头脑中被异想天开地创造出来的。没有!在人类的创造发明史上,从来就没有这种东西。
艺术呢?难道艺术作品不正是人类丰富的想象力毫无逻辑的创造物吗?超现实主义画家所创造出来的那些非现实的形象,例如达利所画题为《记忆的永恒》的软体钟表,难道不是一种神奇的创造吗?是的,那不是艺术创造!如果说在超现实主义作品中有什么创造的话,那也是属于科学的创造。我们都知道,超现实主义运动的兴起正是运用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方法的结果。超现实主义艺术家运用弗洛伊德的科学的、理性的方法去发掘潜意识,并把潜意识中的形象直接搬上画面。这里除了科学方法和工艺技巧之外,并没有什么创造,而那些被挖掘出来的潜意识形象正是艺术家深层情感的本真流露。可见,艺术作品不是什么创造物,无论对于艺术作品的形式,还是对于艺术作品的内容,真正的艺术家都从来没有创造过什么!他们只是摹仿着自然的形式而流露出自己的真实情感而已。所以,艺术家不是创造作品,而是为了“真理(相)”的显现而制作这种真理的感性形式而已。他们的行为不应该被叫做创造,而只应该被称作生产。这种生产从本质上还并不是艺术家的生产,而是人类精神大地上的出产,艺术家只不过是这种生产的通道。通过艺术家的灵魂,人类精神的真理显现出来了,这就是所谓的艺术。艺术不是什么物性的创造物,而是人类精神的产品。
也许有人会指出大量的形式创造来指证艺术的创造性,他们还会大声指出:艺术最忌讳重复和雷同,艺术的生命就在于创造!误会深重,这都是科技理性统治所造成的思想混乱。因为科技理性曾为人类创造出了、并且现在还仍在创造着丰富的物质生活,火车、汽车、飞机、电灯、电话、电视、电冰箱等等,这些创造物都是科技理性带给人类物质生活的礼物。没有科学技术,这些人类的福祉是无法想象的,所以,人们依靠科学,人们信任科学,甚至把科学推上思想和精神统治的宝座。然而科学并不具备这种全面统治的能力,科学与艺术分别是人类生活硬币的两面,科技代表物质生活的一面,而艺术代表精神生活的一面。如果我们在自己的思想中让科学来统治艺术,那么就会强调艺术中的物质的一面,把艺术看成是美(和谐)的物质形式,并且把这种美的物质形式看成是艺术家的创造物,而不把它看成是艺术家灵魂的自然流露。这种在科技理性统治下对艺术的看法是十分有害的,它不能从本真真理的角度公正地对待人类生活硬币的另一面。表面上,鼓吹艺术具有创造性,似乎是在抬高艺术的地位,其实,却是把艺术纳入科学规范之中,从而把真实的人类精神生活抹煞了。正像后现代艺术在不断地追求新奇形式的创造中遗忘了人类精神的宏伟叙事一样。
其实,艺术作为人类精神生活并不需要不断标新立异地创造什么,只要艺术家真诚地流露自己的情感个性,他所制作的艺术作品自然会表现出个性化的形式,决不会产生重复和雷同。不但不会与别人雷同,也不会与自己雷同。只要他们追求真理(相),就根本不必刻意创造什么,他们的作品自然就会与众不同。
所以,艺术教育的目的,不应该也不可能是培养创造性,培养创造性是科学教育的事。艺术教育只能培养人的灵魂、培养人的精神格调和艺术品位。在现代社会中,一个健全的人应该有丰富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这是他生活硬币的两面。为此,他就应该有健康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能力,这就是科学素质和艺术素质。
1999年11月20日,中央工艺美院与清华大学合并,被称为“世纪之交艺术与科学的握手”,这实在是一种误会。其实,这只是工艺美术与科学技术的握手,它们本来就都属于人类生活硬币的物性一面,科技盖房子,工艺搞装饰,这是科技理性与“美”的自然结合,而并非艺术与科学的握手。
艺术构筑心灵的家,却不盖房子,更不搞装饰。真正的艺术是不可能与科学握手的,因为它们是硬币的两面。艺术只能与人文握手,如果有一天中央美院与北大合并了,那就是艺术与人文的握手。这种握手与工艺和科学的握手一样,都是没有异体排斥反应的握手,握手的双方都会因握手而获益的。
(《是与在》,张志伟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11月版,1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