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时代”俄罗斯作家和思想家深受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影响,宗教哲学家更对陀氏思想有深刻而独到的研究,别尔嘉耶夫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世界观》、舍斯托夫的《悲剧哲学—陀斯妥耶夫斯基与尼采》等,都很精彩。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宗教大法官》更受到他们的特别关注,一些研究者曾对其进行单独研究,如别尔嘉耶夫在《俄罗斯思想》的第八章专门探讨了《宗教大法官》关于自由问题的理论和思想;洛扎诺夫则写有专著《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大法官”》。
《宗教大法官》是《卡拉马佐夫兄弟》第二部第二卷的第五章,既是长篇小说的有机组成部分,又可独立成章。老卡拉马佐夫是个地主,贪婪好色,与大儿子德米特里关系紧张,二儿子伊凡瞧不起他,小儿子阿辽沙天性善良,但也觉得父亲很难挽救。养子斯麦尔佳科夫表面顺从,内心里却长期郁闷,积聚起无法消解的仇恨;老卡拉马佐夫终于被他杀。德米特里被无辜判刑,斯麦尔佳科夫畏罪自杀,伊凡精神错乱,阿辽沙则弃家远行。如果深入研究犯罪动机,就要承认真正的凶手是伊凡,因为这个不信上帝者一再宣扬“既然没有上帝,则什么都可以做”,斯麦尔佳科夫正是在这种理论的煽动下才动手杀人的。伊凡自己不信上帝,却主张打着上帝的旗号实行专制主义统治,鼓吹扼杀人们的自由,在专制主义基础上实现全人类的统一。对这种理想的理论根据和实际需要的充分阐释,正是《宗教大法官》的主要内容。
伊凡对阿辽沙说:“我的故事发生在西班牙的塞尔维地方,在宗教裁判制度最可怕的时代,各地每天烧起火堆,颂祷上帝,在艳丽夺目的火堆上,烧死凶恶的邪教徒。”(引自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的《卡拉马佐夫兄弟》,耿济之译。以下皆同)也就是以上帝的名义实行最残暴的统治。十六世纪的某一天,救世主耶稣降临(前一天这里烧死了上百名“邪教徒”)。“人们以不可抗拒的力量拥到他的面前,围住他,聚集在他身边,跟随着他走。”他则为他们祝福治病,并使一个刚刚死去的小女孩复活。主持宗教裁判的大法官认出了“他”,即耶稣,非但没有施礼,反而“伸出手指,吩咐卫队把这人抓住。”而刚才还围在耶稣周围的人们,则乖乖地给卫队让路,他们已经惯于对宗教大法官战战兢兢,百依百顺。这样,“他”被投入监狱。夜晚,宗教大法官拿着灯走进监狱。一场精彩的对话开始了。
说是对话,实际上大部分都是宗教大法官在说,而“他”则在静静地听。大法官首先指责“他”不该来到人间:“你既然已经把一切都教给了教皇,那就一切都已在教皇的手里,你现在根本不必来,至少在目前你不该来碍事。”从常理来看,这话说得非常奇怪。因为教皇既然是“他”在地上的代表,为什么不欢迎“他”的到来呢?大法官道出了其中奥秘。原来,以教皇为核心的一小撮人虽然打着上帝和耶稣的旗号,但所作所为却完全违背上帝的意志。宗教大法官理直气壮地为他们的行径辩护,并毫不留情地批判“他”的意志和愿望之虚幻:“你不愿意用奇迹降服人,你要求的是自由的信仰,而不是凭仗奇迹的信仰。渴求自由的爱,而不是囚犯面对把他永远吓呆了的权力而发出的那种奴隶般的惊叹。”耶稣想把基督教的信仰建立在自由的基础上,在大法官看来,这大错特错。上帝赋予人们的自由实际上成为人们最大的负担,人无法承受这种天性;因此,耶稣把基督教建立在自由基础上的想法,是不可实现的空想。只有抛弃这种空想,把基督教建立在人们不自由的基础上,建立在专制制度的基础上,才是现实的。
为什么呢?宗教大法官认为,“人类生来就比你想象的要软弱而且低贱”,根本就不配享有自由。他们平庸无知,天生粗野不驯,根本不能理解自由,也不能在现实生活中合理地自由选择。你让他们自由选择,他们就从个人利益出发,互相争夺;他们种了庄稼,却不知如何正确分配果实。结果,“你”“为了他们的自由受了许多苦之后,不安、骚乱和不幸却成了人们现在的命运”。在这种情况下,能够把基督教会建立在自由信仰的基础上吗?绝对不能。人的天性决定了这一点。那么只能按照教皇和宗教大法官们的想法,用专制制度来管理人群。
宗教大法官信誓旦旦地说,他们所实行的这种统治制度并非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大众的幸福,而且由于这种统治,大众也的确获得了最大幸福。当自由成为最大负担最大累赘时,人们最关心的就是如何尽快地将自由交出去。他得意地说:“他们没有我们是永远永远不能喂饱自己的!在他们还有自由的时候,任何科学也不会给予他们面包,结果是他们一定会把他们的自由送到我们的脚下,对我们说:‘你们尽管奴役我们吧,只要给我们食物吃。’他们终于明白,自由和充分饱餐地上的面包是二者不可得兼的,因为他们永远永远也不善于在自己之间好好地进行分配!他们也将深信,他们永远不能得到自由,因为他们软弱,渺小,没有道德,他们是叛逆成性的。”他们自己觉得无能,无助,于是就盼望强者、神人的出现。这时,宗教大法官们出现了,人们好像遇到了大救星,“他们将对我们惊叹,将把我们看作神,因为我们作为他们的领袖,竟甘愿把他们所惧怕的自由承担下来而统治着他们,——因为他们到后来觉得做自由人真是太可怕了!”在人们眼中,宗教大法官们太神秘了,所以毫不犹豫地服从。“重要的不是他们的心的自由选择,也不是爱,而是神秘,对于这种神秘他们应该盲从,甚至违背他们的良心。”大法官对耶稣说:“我们改正了你的事业,把它建立在奇迹、神秘和权威的上面。人们很喜欢,因为他们又像羊群一般被人带领着,从他们的心上卸去了十分可怕的赐予,给他们带来了那样多痛苦的赐予。”对于芸芸众生来说,这才是真正的爱,这比耶稣答应的“未来天国的面包”现实得多。
在宗教大法官们的统治下,人们非常了解“永远服从具有何等的价值”,他们的绝对服从不仅使他们获得面包,而且获得了“平静而温顺的幸福,软弱无力的生物的幸福”。他们“变得胆小畏缩”,完全听命于宗教大法官们。大法官们则要“强迫他们工作”,劳动之余“把他们的生活安排得就像小孩子游戏一样”。“我们可以允许或禁止他们同妻子和情妇同房,生孩子或不生孩子,——全看他们听话不听话”。不仅如此,连他们的灵魂也交由“我们”管理:“压在他们良心上的一切最苦恼的秘密,一切一切,他们都将交给我们,由我们加以解决,而他们会欣然信赖我们的决定,因为这能使他们摆脱极大的烦恼,和目前他们要由自己自由地做出决定时所遭受的可怕的痛苦。”
宗教大法官们“承受了罗马和恺撒的宝剑”,成为“地上的王,惟一的王”。不过,他们进行的专制统治虽然完全违背了耶稣的精神和意志,但仍然要用耶稣的名义进行统治:“我们要说,我们服从你,我们是以你的名义进行统治的。我们要继续欺骗他们,……我们正因为要作这种欺骗而忍受着痛苦,因为我们不能不说谎。”“我们将为了他们的幸福起见,保藏着秘密,而用永恒的天国的奖赏来引诱他们。”他们这样做时,想的完全是另外的念头:“其实在另一个世界里即使真有什么,也决不是为像他们那样的人准备的。”这种假惺惺的话里所包含的真理是:专制统治永远要有假面具。宗教大法官们所以要打着耶稣的旗号,因为:一,耶稣为了人的自由献出了一切,他的无私是有巨大号召力的;二,按照基督教的教义,教会是耶稣的身体,教皇的权力本是耶稣授予的;三,耶稣的目标是拯救全人类,这正好可以被宗教大法官们利用,因为他们的目标是“全世界联合一致”,“最后联结成一个无争辩的、和谐一致的蚁窝”!
长篇大论之后,宗教大法官让耶稣赶快离开,以不妨碍他们的统治。还威胁说:“明天你就可以看到这个驯顺的羊群在我一挥手之下,会纷纷跑来把炙热的柴火加到你的火堆上面,我将在这上面把你烧死,因为你跑来妨碍我们,因为最应该受我们的火刑的就是你。”
显然,宗教大法官的故事是针对天主教教会的,故事中所说的教皇也就是罗马教皇。伊凡刚讲完,阿辽沙就大叫起来:“自由能够那样理解,那样理解吗?正教(即东正教)的见解是这样的吗?这是罗马,还不完全是罗马,简直是谎言,——是天主教里的那套最坏的东西,是宗教法官、耶稣会士们的那一套!”他尖锐地揭露说:别看那些人打着上帝的旗号,但是,“你的那个宗教大法官不信仰上帝,这就是他的全部秘密!”教皇和宗教大法官们的理想是“取得权力,取得肮脏的尘世利益,对人的奴役,……就像是未来的农奴制度那样,而由他们充当地主”,这就是他们向往的一切,这里没有任何“神秘和崇高的忧虑”。
阿辽沙认为罗马教会完全违背了基督教教义,因而才堕落成专制制度的信奉者和执行者。历史上的特别是中世纪的天主教会的确在制度化的过程中铸就了一种金字塔式的教阶制度,这是与封建专制制度相仿的。罗马天主教会不仅赋予教皇至高无上的权力,而且宣布教皇“永无谬误”。中世纪的天主教会不遗余力地与各国国王进行政权高于教权还是教权高于政权的斗争;推行宗教裁判制度,剥夺人的自由;甚至进行“圣战”式的十字军东征。这一切罪恶使罗马教会声名狼藉。宗教大法官的一套理论的确使人联想到罗马天主教的所作所为,从而认为这些理论完全是为罗马教会的罪恶所作的辩护。
然而《宗教大法官》有更为深刻普遍的意义:它是对东方专制主义的人性辩白的揭露和批判。其实,在阿辽沙对伊凡的反诘中已经表现了陀氏的思想锋芒所在:在指出教皇及宗教大法官们的罪恶意图后,直截了当地将他们与俄罗斯的专制制度相比,那句“就像是未来的农奴制度那样”,就充分暴露了他内心的秘密!
东方专制主义精髓在于剥夺人的自由,实行政教合一。具体说来,在政治上实行君主独裁,君主之下是金字塔式的官吏结构,由它来实施对所有人的专制统治;在精神上将君主推崇为神,用他的(或者他的御用文人为他炮制的)思想统一所有人的思想。这里的核心问题是人的自由问题:君主的个人自由淹没了所有人的自由,不论是政治上的还是思想上的。
综观宗教大法官的全部理论,不难看出,它正是为东方专制主义扼杀人的自由进行了理论辩护。这种辩护是从人性出发的,毫不含糊地肯定人的本性是恶的,所以不能正确理解自由,也就更不能正确运用自由。如果让人们自由选择,只能使彼此发生冲突。因而,自由不但没有给人类带来好处——和谐与统一,反而造成了混乱、争吵和不安。建立在人的自由之基础上的和谐社会只是一种幻想,“和谐一致”的社会只能建立在强有力的权威基础之上。究竟要自由还是要专制?按照宗教大法官的看法,大多数人选择了后者,只有极少数头脑发昏的人才选择前者。对付这极少数人,他们不是说“不自由毋宁死”吗?很好,只要把他们送上宗教裁判所的火刑堆就成了。至于为什么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后者,宗教大法官仍然从人性出发加以说明:人们既软弱又自私,宁可在专制君主的统治下没有自由、任人宰割地活着,也不愿只有自由而没有面包。大多数人只要有面包吃,就可以出卖自由和良心,这完全出于他们的天性。
宗教大法官的理论涉及的根本问题是自由问题。
追求自由是人的天性,但绝对自由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实现。别尔嘉耶夫从宗教哲学出发,区分了神的自由和人的自由:神的自由完全是善的,而人的自由则有善有恶。这是因为人的自由有其理性的一面,还有其非理性的一面,自由中“就隐藏着恶的可能性和善的可能性”,“最初的非理性自由、无限的潜力,这就是恶产生的根源。”“自由把善和恶都变成可能性”。(《自由精神哲学》,引自《20世纪西方宗教哲学文选》上卷,第324~325页)这就是说,自由既使人发挥着自己的创造性,使世界朝着有利于自己生存的方向发展,同时又由于自己的非理性而破坏着世界的整体性和人类的和谐。抛开所谓的神的自由不谈,我们承认他所讲的人的自由的复杂性。
但是不能由此得出绝对化的歪曲的结论。宗教大法官正是片面地抓住自由的恶的可能性方面,而完全抹杀了自由之善的方面、创造性方面,从而为专制主义完全剥夺人的自由论证。这是宗教大法官的理论荒谬之所在。
正是由于自由具有这种两面性,所以自由的实现与合理化就既受到人自己的能力(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能力)和思想(科学认识和伦理认知)的限制,还受到时代和社会的限制,这使自由的充分实现变成一个长远的过程,甚至变成一个不断争取的艰难的过程。从人类发展的历史看,自由分成两大类,即思想自由和行动自由。在漫长的过程中,不论社会如何更迭,总要对人的自由做出自己的界定,这当然是从统治者的利益出发,为了某种社会制度的稳定而界定的。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它具有合理性(在这个时期内,从整体意义来说,社会需要稳定)。但是其合理性也有限度,当对自由的界定变得单纯有利于统治者而不利于社会整体时,这种界定就应当废除。从人类发展的趋势看,人的自由在不断扩大,当今时代,先进的社会制度总是在努力保护和扩大人的自由,而落后甚至反动的社会制度则是在拼命地压制和剥夺人的自由。只有真正地保护和扩大人的自由,使每个人都能发挥自己的创造性,同时又能防止自由的恶的可能性变成现实的社会,才具有发展潜力和发展前途;那种压制和剥夺人的自由的社会,那种只有掌权者的自由而无人民的自由的社会,虽有暂时的稳定,终会被人民所抛弃。社会制度如何,只是人的自由实现的一个外部条件。每个人自由的真正实现,还有赖于自身对自由的清明和如实的认识以及相应实现其自由的能力,这就与人的觉悟密切相关。人的觉悟是人实现自由所不可缺少的前提之一。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大法官”》[俄]罗赞诺夫著,张百春译,华夏出版社2002年1月版2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