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喜欢读书的,但是不以为文学、哲学、历史等中有哪一本非读不可;世间要是真有什么“必读书”,那也只能说是词典了。现在勉强说是靠写字为生,然而前提在于是否有那么些字供你来写。具体讲就是词汇与句式,这些东西存储在记忆中,写作时才能得心应手。那么记忆中的东西又从何而来呢。句式多半沿袭平常说话用法,读别人的书时也曾悟得不少;词汇同样可以从生活中和书本上撷取。但是又怎么知道有没有记错,——所谓“文字不通”,便是由此而生的了。句式的问题相对简单,掌握了主、谓、宾、定、状、补各语之间的搭配关系,大致不会出乱子;词汇则要麻烦得多,非得一个个记准确了不可,而且记住读音,也不一定写得对。当然不是一概无迹可寻。譬如有人把“寒暄”写作“寒喧”,或许以为此乃说话,当从“口”旁;可是如果稍加斟酌,这样“寒”字没着落了,便明白原来二者相对而言,乃是“冷暖”之意,亦即通常所谓“今日天气哈哈哈”是也,所以第二字当从“日”旁,写作“暄”。但是汉语词汇组合,并不都这么讲理;也许原本有理,咱们一下不能了然。那么就要请教老师了。不过我的中文教育只接受到中学毕业为止,而且就连中学也不曾好好念过;读到大学文科以上的人想必方便得多,我则只能把词典看作自己的老师。是以每逢写文章,手边必备几种词典,查阅再三,不厌其烦,即便此刻亦不例外。——本来打算写这篇文章时,随手记下查过哪些条目,一并发表出来;担心过于絮聒,此议遂寝,然则那样或许更能说明问题也未可知。查词典是我的笨法子,修养不足,只好如此;但是我想常写错别字的人,修养不足之外,用功也不够。
说来我对词典,首先抱定的就是这么一种实用态度。词典通常被称作“工具书”,其实也是这个意思。不光写文章,只要动笔头,好比写信、打报告之类,都涉及同样问题,那么查词典就是难免的了。我把对词汇及句式的把握称为一种修养,自忖并非过甚其词。再高明的作家学者,写出来的东西字句不通,所谓高明也得大打折扣。查词典只不过是将勤补拙,总比出乖露丑强得多了。
如此说法,殊少风趣;然而词典之适于实用,怕是尚不止前述纠错一项。个人所掌握的词汇,词典亦是重要来源之一。我们学外语,有个词汇量的概念;很奇怪涉及自家中文,反倒不以此衡量了。勤查词典,可以多识生词,此本无须多言;先父沙鸥先生从前另有见解,且已付诸实践,却值得在此一提。他很喜欢翻看词典、韵书之类,认为这对写诗大有裨益。曾在通信中说:
要经常运用有关语言的工具书,为了找寻新的,不是你常用的词汇。比如,你想用“孤独”一词,而这个词你已用过多次了,不能再用了,就去查“孤独”的同义词,去查有关“孤”与“独”的组词,你会发现许多词,由此挑选一个你自己未用过,别人也未用过,或少用的新词。
找一个新词,要舍得花功夫。
这有一个在创作上的求高、求严的态度问题。
先父以非重复性来理解语言的丰富性,就把这一问题具体化了,不致流于空谈。北京话有个说法叫“贫”,《现代汉语词典》释为“絮叨可厌”,陈刚《北京方言词典》写作“频”,徐世荣《北京土语辞典》则云:“其实该用‘频’字,但一般避生就熟,多用‘贫’字。”我觉得其间不无因果关系,盖“贫”(词汇量少)所以“频”(絮叨可厌)也。说话如此,尚且算是毛病;何况写诗呢。所以先父这番理论与实践,意义的确不小。或者说写诗当然不比寻常,若作文章或随便写点什么,不妨退而求其次。我意不然。无论如何,“贫”都不是好的品相。唱高调说爱惜中文,说实话是爱惜自己,都应该经常翻翻词典。
词典与我们的关系,原本不止语言应用一途,至少还涉及知识层面,当然词汇本身也是一种知识。且来声明一句,这里使用“词典”概念不很严格,多半作为“工具书”的代名词,而工具书并不限于词典一种。据金常政《百科全书·辞书·年鉴:研究与编纂方法》一书介绍:
按美国一位工具书权威L·肖尔斯博士的分类,把工具书分为十三类。如果不唯权威是从,打乱一下肖尔斯的排列次序,按可读性高低,或检索性递增的次序重排便是:百科全书、年鉴、指南、便览、手册、传记性资料、地理性资料、词典、书目、报刊目录、索引、政府文件集、视听资料。
检点一过可以发现,其中与语言应用有关的惟有词典,此外各类均关乎其他知识。然而其他知识词典中也有,只是简略一点罢了。《不列颠百科全书》(第十五版详编)“词典”一条有云:
词典与百科全书的界限本不难划定:词典解释的是词;而百科全书解释的是事物,但在实际上却很难分得清楚,因为词只有与事物联系起来才有意义,很难设想编出一本不表示对象和概念的词典来。
这番话很是有趣,我们读词典,所获得的知识正是关于“事物”、“对象”和“概念”者也。至于我自己,很晚才知道世间有百科全书之类,此前则惟有词典可读。本来应该从百科全书等中获取的知识,部分只好求助于词典了。其实起先连词典也不能读到,惟有一小本《新华字典》。最早则只能去读“毛选”每篇后面的注释——这便是我小时候所有的一部“词典”了。我之认识“事物”,由打这儿开始。以后买到《新华字典》,还有《现代汉语词典》(试用本),一概如获至宝,整天看个没完。《现代汉语词典》系内部发行,当时不知怎么到手。说来我得益于此书者甚多,它教我知道世间很多事情,简直胜于所有师传。过了多年才有成套的百科全书发售,最早的一部是《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文本),共十册,事先在书店订购了(差不多花去我两个月的工资),以后一本接一本出来,我就一本接一本取回,沉甸甸的书捧在手中,特别欣喜。回家之后,当然迫不及待地要展卷一读了。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经验之谈;当然现在青少年读物很多,获取知识可能更其便利。不过我还是想说一句:词典仍不失为有效来源之一。至少“开卷有益”这句话,用在这儿是不错的。知识都有具体内容;有关某一对象的知识,实际上是一个序列,或者一个过程。词典所涉及的,不过开个头儿而已,深入了解当然不够,还须去读百科全书相关条目,乃至专门书籍不可。上述知识的起始部分,往往是某一题目或某一门类的常识。略具常识,距离博学还远,但已经不能算是无知。对于我们普通人或非专业人士来说,虽然不尽够用,总比没有要强。自己开口,不大容易闹笑话;听别人说话,则不会轻易上当。这里举个例子。十几年前我读一本有关周作人的传记,见谈及俞理初时牵扯到俞平伯,又把周氏关于俞理初的很多话都归诸俞樾了,不免心生疑惑,记得俞平伯的先人乃是俞樾,并不关俞理初什么事;周氏虽然称赞过前者,最推崇的却是后者。翻开《辞海》一看,俞樾与俞正燮(字理初)各有条目,就写在同一页上。我想《辞海》这种大路读物,作者案头一定放着;若去核对一下,并不花太多工夫。这给我一个教训,即凡涉及知识的事情,不妨以承认自己无知的态度着手做起。那么其间能够给予我们帮助的,词典之类又是必不可少了。
不过话说回来,就我经常使用的几种词典——《现代汉语词典》、《辞海》和《辞源》——而言,作为知识读物,都不能令人十分满意。倒不是要求过高,要求仍仅限于上述常识层面,即便如此,还是觉得不无条目缺漏、解释失当之处,只能应付一时之用(譬如不至于将俞正燮与俞樾混为一谈)。先哲有云:“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孟子·尽心下》)吾辈于任何一种词典亦然。词典只是知识来源之一,——末了二字尤其吃紧,全部知识若以千万计,万万计,它所介绍的不过是“之一”罢了。知识也是一种修养,与语言能力一样。
回到前引《不列颠百科全书》所说“词只有与事物联系起来才有意义,很难设想编出一本不表示对象和概念的词典来”,似乎不妨进一步讲:某一时代人们对“事物”的理解认识,一定程度上体现在当时所应用的“词”之中;而这又在一定程度上借助于“表示对象和概念的词典”反映出来。古代之《尔雅》、《说文解字》,今日之《汉语大辞典》等,均可以如此看法。换句话说,这是查词典的另一项好处了,当然也在获取知识,不过乃是有关语言的知识罢了。
上面这番话不宜机械地加以理解。譬如刘半农1920年顷创造“她”、“它”两个代词,我们不能说在此之前中国人就男女不分、人物不分了,但是这种意识通过文字确定下来,使得表述更其清晰明确,所具有的不止是语言学的意义。意识诉诸语言,语言也诉诸意识,看到“他”明确想到“男人”,看到“她”明确想到女人,看到“它”明确想到东西,较之只有一个“他”字,需要视上下文才能确定所指,就“对‘事物’的理解认识”而言,肯定有所不同。
不知道有没有专家写过“中文词汇演化史”或“中文词汇发展史”一类著述,抑或充分涵盖相关内容的汉语词典;如果有的话,我倒亟愿一读。现在则只能凭感觉说话了。关于词汇的演化,刘半农在《半农杂文·她字问题》中曾经有所论说,涉及新造、改义和改音三项内容。虽然诸种词类各有演化过程,但是其间未必同步进行,有的词类可能变动更大。譬如我读《庄子》,觉得其中的动词和形容词,反倒要比今日文人笔下丰富得多;古今这方面当然也有变化,到底不及名词区别显著,增添了那么多东西。
上述词汇演化涉及内容很多,这里只能略谈一二,都是我读词典觉得有趣之处。新名词增加的原因之一是外来物的引入,但是外来物引入与外来语引入并非配套进行,好些倒是咱们另外取的名字。查阅《辞源》、《辞海》“胡”、“番”、“西”、“洋”各字,已可体会前人“对‘事物’的理解认识”之一斑了。即以《辞海》而言,就有“胡杨”、“胡桃”、“胡麻”、“胡椒”、“番茄”、“番鸭”、“番薯”、“番石榴”、“西瓜”、“西葫芦”、“西红柿”、“西番莲”、“洋麻”、“洋葱”、“洋槐”、“洋丁香”等词条,这些名目都非中国“古已有之”,而是后来陆续创造出来。周作人在《艺术与生活·国语改造的意见》中曾批评说:
中国以前定名多过于草率,往往用一“洋”字去笼罩一切,毫无创造的新味,日常或者可以勉强应用,在统一的文学的国语上便不适宜了。
这里他关注这些合成词的前缀部分,所以建议“洋油”改称“煤油”或“石油”,“洋火”改称“火柴”;而我更留心词根部分,因为在此类名词对译中,上述冠以“胡”、“番”、“西”、“洋”各词,词根往往利用中国既有之物,而事实上并非确属此物。譬如“胡桃”一词,前缀为“胡”,表明来源;词根为“桃”,表明特性,然而此“桃”并非我们读《诗经》时见着的“桃之夭夭”那个“桃”也。胡桃亦称核桃,属胡桃科;桃则属蔷薇科,根本不是一码事。把胡桃也称为“桃”,意味着“桃”字已不限于原有范畴。这在中文史或翻译史上,其实是个重要现象。
然而名词对译导致词义引申,并非只有语言学的意义,还涉及中外文化交流或文化冲突问题。从前读美国人周锡瑞(Joseph W Esherick)所著《义和团运动的起源》,有番话值得注意:
……他们夸耀说,除了大刀和扎枪外,火枪也能被抵挡(据我猜测,这种所称的刀枪不入范围的扩大,事实上是由于中文表达火枪与扎枪同用一字,因而为其提供了便利借口)。
他实际上发现了义和团运动的关键问题之一。《说文》:“枪,(右止左巨)也,从木,仓声。一曰,枪, 也。”按“(右止左巨)”通“拒”,抵拒之意;“ ”则为木名。《广韵》:“枪, 也。”《释名·释兵》:“矛长丈八尺曰 ,马上所持,言其 , 便杀也。”所谓“刀枪不入”,本是指针对大刀扎枪的一种硬气功,此时仍然使用着上述“枪”的本义;翻译过程中创造“火枪”这一名词,词根“枪”的外延被扩大了;结果“刀枪不入”的外延也就相应扩大,以至当时社会民众(不仅仅是义和团)信以为真,酿成了一场历史闹剧或悲剧。
在我看来,这不仅仅是个误会而已。上述不管是否属实,即以既有物作为词根的名词对译方法,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某种一以贯之的态度。我在《史实与神话》一书中说:“这一文化习惯于在认识不足乃至根本无所认识的情况下,将属于别一文化的产物强行纳入自己系统加以认同,以显示早已拥有,无足为奇。其实还是‘外延无限’和‘惟一’的观念在作怪。”不同语言之间名词对译,以及大家对有关译法的接受与理解,看似琐屑小事,却也是一次文化交流或文化冲突,而文化本质就体现于文化冲突之中。
前面讲到词汇演化,说有新造、改义和改音三项内容,其实还得补充两项,才算齐全。一是废弃,似乎无须多言;一是复活,不妨略说几句。手边有1973年(试用本)、1978年和1996年(修订本)三种《现代汉语词典》,部分条目彼此出入,加以对比,颇有意思。如“女”字项下,“女眷”前一种作:
旧时指女性眷属。
后两种作:
指女性眷属。
“女郎”前两种作:
旧时称年轻的女子。
后一种作:
称年轻的女子。
似乎意味着这两个词一度分别废弃,后来又在不同时间重新启用。此种废弃和启用或许仅仅意味着主流意识形态之认可与否,然而征诸现实,好像的确曾经泯灭,现在又听见有人说了。还有“女公子”一词,前两种作:
旧时对别人的女儿的尊称,现在只用来称呼外国人士的女儿。
后一种作:
对别人的女儿的尊称。
那么倒是不曾彻底废弃,却又有所限制;如今这限制得以解除了。语言的演变并不完全自然而然,外界多有促动作用,未必都是权力因素,时尚亦颇具影响,所谓“时髦话”是也。
语言是文化的存在方式之一。由这一立场出发翻阅词典,或许别有趣味。词典作为收集整理语言的一种形式,本身具有研究性质。历代文字、训诂和音韵方面著述甚夥,特别是关于《说文解字》,已成专门一种学问。周作人羁留南京狱中时,“通计在那里住了一年半,只看了一部段注《说文解字》,一部王 友的《说文释例》和《说文句读》。”(《知堂回想录·监狱生活》)可以想见自有意趣。今天的人一方面似乎对中文不很感兴趣了,另一方面又号称热爱中国文化,其间不无矛盾,好像叶公好龙的样子。热爱文化者尤其中意地域文化,乃至造些假民俗出来,殊不知中国的地域文化有相当一部分是保存在方言之中,其真实完好程度,恐怕又远胜于今日残存的民俗仪式与地面建筑等。把记录各种方言的词典看作一座座地域文化博物馆并不过分。——这里顺便说一句,前面讲到词典,很是强调应用;然而方言词典未免有所不同,作者写之,或许多为研究,读者读之,可能更求玩味。如果拿来应用,往往也只限于认字。因为掌握方言是要有点基础的,不光读音特别,遣词造句也不一样。单凭一本词典,不大可能说话或写作,非得另外打点底子不可。
讲到方言词典,首推西汉扬雄所著《方言》,以后记录蜀方言有《蜀语》(明·李实撰),吴方言有《吴下方言考》(清·胡文英撰),山阴会稽方言土语有《越谚》(清·范寅撰),等等。我因为生在北京,对有关北京话的辞书更其留意,二十几年前为写小说,还曾记录过胡同里老头儿老太太特殊话语,成一小册子。后来读书渐多,发觉此项工作早有人做过,而且相当完善,于是赶紧收手了。
清末有位夏仁虎,本是南京人士,光绪二十四年来北京作官,写有《旧京琐记》,其“语言”一卷,乃是一篇北京话考察记。此前虽然《红楼梦》与《儿女英雄传》使用北京方言已很娴熟,但是单从语言着眼,而又较为系统,好像这还是首次。若以词典视之尚嫌简略,但是亦不无草创之功了。夏氏不仅记录用法(后来各种北京话词典均不出这一范围,然而要丰富全面多了),而且关注语言与心态及生活习性的关系,适为我所谓“方言中保存着地域文化”的上好例证,如:
京人谈话好为官称,有谦不中礼者。昔见一市井与人谈及其子,辄曰“我们少爷”。初以为怪,后熟闻之,无不皆然,以是谓之官称。又见旗下友与人谈,询及其兄,则曰“您的家兄”。初以为怪,后读《庸 笔记》,乃知其有本,不足怪矣。
时至今日,此种称呼或已不见,然而隐含其中的心态或习性,未必不曾借助别种形式表现出来。北京人说话很喜欢“套近乎”,乃是“客气”之一部分。读此书另一有意思处,即是可以对比今昔北京方言词汇的异同。看见此时仍然沿用的说法,每每特有亲切之感。这一点我们在读《红楼梦》、《儿女英雄传》乃至老舍小说时也能感到,而上述各书所载与今日口头语都有部分不同,也就是说,过去有些用法已经“死”了。所以从前的北京话词典,多从老舍作品中摘取例句,现在有些则改用王朔的了,这是很恰当的。
这里讲到日常用语问题,一般词典在这方面内容较为贫弱,也是情有可原,因为词典编纂非一日之功,总与现实有些差距。《辞海》与《现代汉语词典》即便一再修订,也只能做到有限程度。中文词汇史好比一条源远流长的河,相对于两端之陈旧与新生者,词典收集的往往是中间那仍然生存且已稳定的部分。弥补这一缺憾(对于超越于常规需要的读者来说,这确实是一种缺憾)的办法,乃是另外编纂某些专门词典,譬如古汉语词典、流行语词典,等等。
词典中亦可显示出编纂词典者的思想观念、知识水准、价值取向乃至趣味爱好,这也是有意思的,——这里要谈查词典的好处,不妨列作一项,盖透过纸背窥人面目,诚为读书之一乐也。有的事情别人已经讲过不少次了,例如对比修订前后的《辞海》,可见社会发展、主流意识形态变化的迹象;又如“王同亿现象”足以显示编纂者之胆大妄为,出版者之利欲熏心;又如“鉴赏词典”之类一度泛滥,大家简直不明白什么叫作词典,这些我就不再多说了。我最感兴趣的还在前述价值取向和趣味爱好方面,不过严肃正经的词典很少表现这个,皆是左道旁门者也。就像安布罗斯·比尔斯的《魔鬼辞典》,“人”的一条有云:
这种动物沉湎于他自己是什么的冥想之中,特别得意忘形,忽略了自己应该是什么的问题。他的主要职业是消灭他的同类和其他动物,无奈他(它)们却以不可阻挡之势增加,大批地繁殖于整个可居住的地球和加拿大。
这好像是玩笑话,涵义却至为深刻。而且由于借用了词典形式,别有一种解构意义,恰与寻常词典之确定意义截然对立。此种形式可以追溯到保尔·霍尔巴赫的《袖珍神学》,乃至塞缪尔·约翰逊的《词典》。约翰逊所写本是正规辞书,但他喜欢加点俏皮话,或发些牢骚,结果就有消解倾向,譬如:
编字典者:编写字典的人,一个无害的文丐。
霍尔巴赫的书则通篇充满辛辣讽刺,姑举一例:
板凳:是木制的坐物,神学家放置自己的神圣屁股的地方。当他们进行友好、文雅、有关宗教问题的谈话时,也常常用来彼此投掷。
凡此种种,同时也表露了作者的性情趣味;读者于体会思想之外,亦可以想见彼辈是何等人也。中国这类书籍尚未见着,或许是我孤陋寡闻,纵或已有效仿者,只怕学得了肆意,学不了深刻。除非是鲁迅,可惜鲁迅死了。——其实他未尝不曾一试,《且介亭杂文末编·写于深夜里》一文中有段话,即与《魔鬼辞典》颇为类似:
出版有大部的字典,还不止一部,然而是都不合于实用的,倘要明白真情,必须查考向来没有印过的字典。这里面很有新奇的解释,例如:“解放”就是“枪毙”;“托尔斯泰主义”就是“逃走”;“官”字下注云:“大官的亲戚朋友和奴才”;“城”字下注云:“为防学生出入而造的高而坚固的砖墙”;“道德”条下注云:“不准女人露出胳膊”;“革命”条下注云:“放大水入田地里,用飞机炸弹向匪贼头上掷之也。”
鲁迅揭示了语言与事实乃是世界的不同层面,这让我们想起他在《狂人日记》里描写过的“从字缝里看出字来”,可见一贯看法如此。上面我关于词典说了好些,却未免把二者混同了。还是鲁迅所见透彻,那么不如拿他的话来匡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