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二十年来,我国出版的大学文科教材种类繁多,但从“创新”这个意义上看,似乎还选远不能满足“教育创新”的需要。1998年,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学科点承担了教育部“高等师范院校外国文学课程与教材改革”的研究项目,作为这个项目的最终成果之一,是写出一部新的外国文学史的教机现在这部三卷本、一百万宇的《比较世界文学史纲》,已由江西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之一王向远教授在该书的总序言中开门见山地写了如下一段话:
《比较世界文学史纲》一书,从选题立项到写作,都使作者们颇费踌躇。在我国,《外国文学史》、《世界文学史》之类的教材或教材类的专书,不是不够用,而是太多了。近二十年来,公开出版的就有近百种。如果要在此基础上再“编”出一种来,那实在并不困难,但恐怕也没多大必要和价值。记得《中华读书报》几年前曾刊登过一篇题为《三百种马列哲学概论教材如出一辙》的文章,读过之后颇有感触。现在供中文系学生使用的《外国文学史》类的教材,虽不敢断言“如出一辙”,但说大多数“大同小异”,恐不算太过。看来。外国文学史类的教材要有所创新,谈何容易!但是,我们知道创新不容易,也知道创新是多么必要和重要……
以上所言,的确反映出了目前外国文学史教材的实际情况,也反映出了作者的自觉的创新意识。
《比较世界文学史纲》的创新首先是世界文学史观念的创新。该书作者认为,“比较世界文学史”,它首先是“世界文学史”。世界文学史是一种宏观的、全球视野的文学史。它有两个基本含义:一个是指世界各国文学,这是它的研究范围;一个是能够作为世界文化遗产、作为全人类共享的文化财富而加以弘扬的优秀经典作品,这也是世界文学史的选材取舍的原则尺度和评价标准。同时,“世界文学史’:又是一种“比较文学史”。所谓“比较”,又有两层基本含义:其一,是描述世界各民族文学在不同历史阶段的相互交流与相互影响的关系;其二,是对世界各民族文学发展演进的历史进程、民族特色加以比较研究,从而寻找出世界文学发展的某些基本规律,揭示出各民族文学在世界文学总体格局中的特色和地位。这是作者们对“比较世界文学史”总体性质的认识。这种观念也贯穿在整部文学史的写作中。先前的“外国文学史”将中国文学排斥在外,而在这里,中国文学史也被置于“比较世界文学史”的总体框架中。虽然在这里对中国文学史的论述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全面展开,但中国文学与其它各国文学的关系及其在世界文学总格局中的地位则得到了适当的展现。
在《比较世界文学史纲》中,作者很好地处理了世界文学史和国别文学史的关系问题。作者认为,世界文学史的研究必须以国别文学史的研究为基础,应该充分利用国别文学史中的基本材料,吸收国别文学史的研究成果。同时也清醒地看到了世界文学史这种著作形式所特有的局限性。即在文献资料的丰富和翔实方面,在作家作品研究的充分展开方面,与国别文学史比较而言,世界文学史并没有优势。由于论述范围的广大和篇幅的限制,世界文学史如果由个人独立写作,那他所能掌握的语言语种是屈指可数的;即使多人合作,在语言语种的掌握上也仍然相当有限。因此《世界文学史》不可能完全运用第一手材料来写作,而不得不大量借助第二手资料,尤其是在作品的研读上不得不使用译本。然而,作者同时又指出,尽管有这样的局限,综合性的世界文学史仍然需要写作,仍然有它的用处。它有着国别文学史难有的宏观视野,它可以取得一个理论制高点,它体现着人类对文学史由“分”到“合”、由个别到一般、由局部到整体的认知需求。没有国别文学史的整体布局,则国别文学史无从定位。而无从定位也就容易失去深入认识自身特性的外部参照。
对《世界文学史》的特性与功能的这种深刻和辩证的认识,使得作者们得以有力地抓住《比较世界文学史纲》的写作和研究的关键环节,就是在各民族文学发展演进的纵向比较中,找出世界文学史的发展规律;同时又在各民族文学发展演进的横向比较中,认识各民族文学的特性。而要做到这点,就必须要有一个严整而又开放的、逻辑的、理论的体系构架。假如像通常所做的那样,按照历史线索将世界各主要国家民族的文学编在一起,那还只不过是国别文学的简单合成,是“世界文学简编”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世界文学史,更不是比较的世界文学史,不能体现世界文学史的根本学术性质和研究宗旨。也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们发现已有的为数不少的相关著作,还无法满足当今教学和研究的需要。例如,外国学者著有不少世界文学史、比较文学史方面的书,在我国影响较大的有两本,即美国人约翰·马西的《世界文学史话》(开明书店1931),另一种是法国人洛里哀的《比较文学史》(商务印书馆1930),两书——特别是后者——都运用了比较文学的方法来写世界文学史,但在整体上仍缺乏严整的理论体系。它们或以一般世界史所习用的古代、中世纪、近代、现代的时期划分法,或单纯以时间顺序来安排章节。更为严重的是,这些著作体现出了明显的西方中心论的偏见。东方文学在他们的著作中或是作为一种古老的背景,或一略而过。郑振铎先生三十年代出版的《文学大纲》,虽然在体例上大都沿用了上述西方学者的模式,但在纠正西方中心论一点上作出了努力。近二十年来,我国的有关外国文学史、世界文学史方面的教材出版了近百种,但可惜并没有在郑振铎的《文学大纲》的基础上有多大出新。自觉地运用比较文学观念与方法撰写的有关著作,尤其少见。近几年来出现的《比较文学史》、《世界文学比较史》之类的教材,在自觉地充分运用比较文学的观念与方法来研究世界文学史方面做出了努力,但在理论体系的构建上,却不尽如人意。这些教材将时代、国别、地区等不同的因素与标准并列成章,编在一起,缺乏一条贯穿到底的理论红线或理论体系,虽名曰“比较文学史”,实际上却仍然没有跳出“外国文学简编”的窠臼;鉴于世界文学史、比较文学史研究与撰写的历史与现状,这部三卷本的《比较世界文学史纲》中在理论框架的构建上体现出了世界文学史总体研究与国别文学个案研究的有机结合,体现出了世界文学的纵向演进与世界各民族、各地区文学的横向交流、横向联系的有机结合。为此,全书确立了四个核心概念,即“民族文学”、“地域文学”、“东西方文学”和“世界文学”,并以四个概念所形成的平行递进关系,来描述构成从古到今世界文学发展演进史的基本面貌。所谓“民族文学”,是指各民族在没有广泛的相互交流之前所形成的相对孤立的文学;所谓“区域文学”,是指由若干民族和国家由于密切交流和相互影响而形成的文学集合体;所谓“东西方文学”是指在十五世纪前后“东方文学”与“西方文学”的分途发展所形成的两大分野;所谓“世界文学”,是指十九世纪以后出于东西方各国文学的密切联系而形成的文学全球化的趋势。根据对世界文学发展总规律的这种理解,《比较世界文学史纲》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框架体系,全书分为上中下三卷。上卷以“民族文学”和“区域文学”为中心,分两编论述“神话、史诗与各民族文学的起源”、“古典文学的形成与文学的区域性”;中卷以十五至十九世纪间形成的“东方文学”与“西方文学”两大文学体系为对象,论述“东西方文学的分途发展”;下卷以“世界文学的相互趋近与多元共生”为主题,论述二十世纪“世界文学”的形成及基本特征。
由于不同的研究者对世界文学史的把握的角度和方式不同,《世界文学史》的写作就不会是一种模式。这部《比较世界文学史纲》自然不是惟一的、甚至也不可能是最好的模式。但无论如何,创新应是新世纪教材和课程改革的灵魂。’
(《世界比较文学史纲》(全三卷),王向远、陈悼、刘象愚主编,江西教育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