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时代读英国文学史,老师和同学们习惯把斯特恩(LAWRENCE STERNE,1713~1768)的小说A SENTIMENTAL JOURNEY THROUGH FRANCE AND ITALY的中文书名译成《感伤旅行》。二十多年过去了,打开三联书店2003年5月出版的黄梅教授著《推敲“自我”——小说在18世纪的英国》(三联·哈佛燕京学术丛书),知道现在圈里人将之翻译成《多情之旅》。手头有一本1926年纽约版的原著,勾起阅读兴趣实在是因为克罗斯(WILBUR CROSS)的评论写得精彩;这大概也是阅读异化的表现吧:文本需要文本以外的东西激起胃口!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年9月出版的殷企平等著《英国小说批评史》在讨论“小说创作的真实性问题”时引用了米兰·昆德拉的话:“哲学和科学忘记了人的存在,如果这是事实,那么更为明显的事实是,随着塞万提斯而形成的一个欧洲的伟大艺术不是别的,正是对这个被人遗忘的存在所进行的勘探。”黄梅教授在她的专著里则说:十八世纪“小说中的想象世界不仅是对生活的动态再现,而且常常是对实存的社会秩序发表意见、谋求修正的一种方式。”
我们的阅读容易往大处着眼。西方人关心的有时候却是斯特恩是否可以被“心理分析”一下。克罗斯觉得伟大的文学家有许多面具,他们莫名其妙地一个接一个换面具。斯特恩在他老人家看来是个大演员。荷兰批评家德福罗(A·DE FROE)写过一本《现代心理学光照下的斯特恩和他的小说》,据说是用科学的方法来研究文学家。伯顿的《解剖忧郁》是斯特恩“代表作”《商第传》(TRUSTR AN SGABDT)里的主人公常捧来夜读的书,不知用以分析作家本人是否有帮助。“科学研究”斯特恩的结论好像是:此公性受到压抑,极想摆脱烦恼,于是借写书发挥潜意识,语多荤话。这便是《多情之旅》的秘密所在。
克罗斯以为斯特恩的“心理”没有这样简单。用斯特恩生平其他方面作参照,心理学家可以另得结论。谁能说清楚斯特恩无意识自我里的东西?“我们还得回到此人的生平并满足于由此推导的自然结果。”斯特恩生于爱尔兰的一个小镇,从小随父亲在军营里生活。弟弟妹妹们都夭折,从小他就受着体弱的折磨。斯特恩从未忘记童年的艰辛。在乡野游荡惯的他看来,生活意味着自由,也意味着怜悯失去孩子的母亲。父亲过早地去世,斯特恩上学就难免依赖亲戚了。终于读到剑桥的耶稣学院,他的曾祖父曾经是那里的校长。他的品味和习惯大抵形成于大学期间,脑袋里装满了拉伯雷的《巨人传》和洛克的《人类理解论》等东西。毕业后尽管健康不佳(肺结核),他仍然选择去乡村当了牧师,并且带着妻子一起去了。斯特恩常跟约克郡教会上层人物发生争执并且写小册子嘲讽他们。他们把小册子悉数买回烧毁。他则回应以《商第传》。这回烧不了了,因为已经发往伦敦销售了。斯特恩说自己一般是根据第一直觉冲动行事的。《商第传》得罪了英国国教。“在这本书里,他的机智发挥到了极致。”其实,除了机智,斯特恩也有同情人生的一面,对生活表示失望的一面。他在《多情之旅》里有句名言:尽管我的感伤令我生活得悲惨,那也万乐不换。世界的色彩在斯特恩看来是心情的产物。关于《多情之旅》他对朋友说:“我的计划是教大家去更爱这个世界……”
斯特恩因为患肺结核而身体不强壮,无法扮演“社会雄狮”的角色。尽管如此,他走到哪儿,晚宴还是安排到哪儿,半月不止。所有的人都想见他并同他闲谈,伦敦如此,在法国和意大利也如此。夏天他一般是在约克郡的牧师住宅里度过的,然而,总有事让他分心、无法集中精神写作。老婆也让他分心。给斯特恩动力的只有他的那些婚外情。每次只爱一个,只是从未间断。一触摸伊丽莎白·维西夫人的小手,他真想牺牲牧师的地位。佩西的丈夫出城,他就在她那儿过一个晚上……德拉坡夫人生在印度,十四岁嫁给丹尼尔,当时后者在印度服役,比她大二十岁。两口子很快发现,除了呼吸的空气共同,别的鲜有共同点。倒不是因为年龄差距悬殊,而是因为脾性不同。德拉坡夫人充满活力,喜欢轻松阅读,丈夫却没有情感和想象力。1765年,德拉坡夫妇把两个孩子带回英国接受教育。见过亲友后,德拉坡回孟买,把妻子留在英国安顿孩子们的学校。1767年1月,斯特恩发现了这个女人,是年他五十四岁,比她大一倍。《多情之旅》因她而生。几年后,德拉坡夫人同一个印度史学家私奔,不久去世。斯特恩的情感幻觉经不起现实的一击。
现代人读十八世纪英国小说大不合时宜。我并不想推荐读者去读《多情之旅》。只是想告诉读者曾经有多情客的时代,曾经有十八世纪的英国小说,那里没有狄更司的罗嗦和萨克雷的冗赘。十八世纪的英国小说影响了乔伊斯这样的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