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想你刚买到一套两居室的新房,在住进之前,必须装修。聘请哪家装修公司,可能是一件很伤脑筋的事情。依据广告找装修公司不放心,经朋友介绍又担心“杀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签定了装修合同,但麻烦可能刚刚开始。因为担心偷工减料,你需要亲自到建筑市场购买材料,还要不时亲临装修现场监督。好不容易房子装修完了,但搬进去还没有一个月,墙砖已经开始脱落。你打电话给装修公司,对方说马上来修。但一周过去了,仍不见来人。当你再打电话时,你被告知“用户已停机”。
真是“一地鸡毛”!
这就是中国当前的市场秩序:假冒伪劣充斥市场,合同得不到履行,借款人赖账,经理人缺乏诚信,如此等等,不胜枚举。据估计,货架上最少15%-40%贴有宝洁标志的日用品是假货。在劳动力市场上,当一个经理人从一个企业跳槽到另一个企业或被原公司依法解雇时,以兜售原雇主“隐私”为主要方式的炒作成为时髦。本来,这种缺乏职业道德的行为是不应该受欢迎的,但也许接纳这个员工的企业刚好是原雇主的竞争对手,奔着这个被解雇的员工会出卖对手的机密,为了短期的利益雇佣了这名员工。于是,违背信誉反倒成了这名员工要挟原单位的砝码。在资本市场上,政府部门和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联手“圈钱”欺骗股民,已不是什么新闻。
西方有个说法,“诚实是最好的竞争手段”。但这个手段在中国似乎并不灵。极为常见的是,一个工程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来投标,那么,拥有这个工程决定权的人在既可以把工程给甲也可以把工程给乙的情况下,甲和乙谁给回扣或谁给的回扣高那就由谁来做。这样,遵守信誉的那家单位就要吃亏。如果这家守信誉的单位还要发展,那它就只有“入乡随俗”。而在决策人拿了回扣之后,在检查工程质量方面肯定要高抬贵手。结果,豆腐渣工程比比皆是。
缺乏信誉是因为不守信誉更有利可图。在承包者看来,虽然给了点回扣,但工程可以偷工减料节省不少,这也是“吃小亏占大便宜”,何乐而不为呢?但是,这个利益是以社会整体性的巨大利益或其他企业的利益损失为代价的。
法律和信誉是维持市场有序运行的两个基本机制。现在,法律的重要性已经被广泛关注,但对信誉的重要性的认识远远不够。事实上,与法律相比,信誉机制是一种成本更低的机制。特别是,在许多情况下,法律是无能为力的,只有信誉能起作用。一个没有信誉机制的社会是不可能有真正的市场经济的。
让我们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设想你在你家楼前的小卖部买了一罐饮料,付了钱。但当你要出门时,店主说“回来回来,你还没有付钱呢!”这样的问题能靠法律解决吗?不能?你说付过了,店主说没有付,法官没有办法判断谁说的是真话。当然,如果这个小卖部装上“电眼”(闭路监视器),法官可以得到证据,但这样做的成本实在太高了。那么,为什么这样的事情不大可能发生呢?道理很简单:如果你付钱了而店主说没有付,这次吃个哑巴亏,下次你就不再去这个黑店了。所有的邻居知道后,也都不敢去了,这个店就得关门!正是由于店主害怕失去未来的生意,他才不敢耍赖。这就是信誉机制。
如果说法律是市场经济的一双有形的眼,信誉则是一双隐形的眼。信誉是由交易双方当事人自己维持的,对违约的惩罚来自交易的中断,是由被骗的一方实施的。另外,像职业道德这样的问题,法律也是无能为力,因为法律很难定义什么是职业道德的标准,更不用说判断某种特定的行为是否违反职业道德了。
使交易成本提高
人们在市场上进行的交换,实际上是“承诺的交换”。当我们决定花钱买一台电视机时,我们一定是相信厂家承诺的电视机的功能和质量是可信的,因为作为消费者,我们缺乏专业知识直接判断产品的质量。人们为什么更愿意购买有品牌的商品?因为品牌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承诺。我们为什么要相信这种承诺?因为我们相信厂家在乎自己的牌子。
就经营者而言,如果消费者怀疑他们的信誉,在购买商品时就越挑剔,消费者将更难对付,经营者的成本提高了;而就消费者来说,由于对商家的信誉怀疑使他们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选择商品,购买成本也提高了。而且,如果反复如此,或者他们遭遇几次假货之后,心里可能对购物产生畏惧,减少购买,这反过来也是对商家的报复。信誉丧失导致的将是社会总成本的提高。
更为严重的是,信誉的丧失可能造成消费者对市场的不信任,从而导致市场的萎缩。当买牛奶可能买到假牛奶的时候,消费者就会选择在家里喝稀粥,牛奶的市场就会萎缩;当雇主怀疑经理人的职业道德时,他们就会减少对雇员的需求,从而导致经理人市场的萎缩。中国企业能长多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理人的职业道德问题。
资本市场上信誉最重要,因为资本的交易最容易发生欺诈行为。目前我国的企业上市后往往要跌价。为什么?因为常识会告诉投资者,公司上市后,经理可能会偷懒,会乱花钱。我国目前股市很不规范,一些公司在上市前精心包装,欺骗股民,长期下去,将导致整个资本市场的萎缩。
没有信誉机制,企业就永远长不大。
中国的很多企业不讲信誉,是因为企业的领导没有追求企业长远发展的动机。信誉就是为长远利益牺牲眼前利益。当人们不考虑长远利益的时候,信誉就无从谈起。想想,有多少国有企业的经理在考虑3年以后的事情呢?
企业领导人看不到长远的预期,最根本的原因是因为产权不明晰。在国有产权制度下,决策者的利益与企业的信誉之间没有长远的关系。如果你是一个企业的领导,你作的任何一个决策,其未来的后果你都不承当责任,而且不能确定你在这个位置呆多久,企业未来收益或许是由别人分享,那么你肯定追求眼前利益。所以,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充其量只有种草的积极性,而不会有栽树的积极性。
那么,为什么大量私营、民营企业也不讲信誉呢?主要原因也是他们感到他们的产权没有得到可靠的保障。人的行为是由预期支配的,如果他预期这种所有权随时可能被剥夺,缺乏安全感,自然也就只能追求短平快,不可能为建立信誉而投资。
人民公社时期,生产队栽了很多树,但这些树无论如何就是长不大,因为没有人去用心照顾。后来宣布这些树分给私人,但第二天,许多人就把树给砍了,生产队于是又宣布把没砍的树收回。周而复始,这些树又回到长不大的状况。为什么村民们要把分给自己的树砍了呢?因为他们预期不砍就会被收回,这种预期是从土地改革后逐步形成的,生产队的行为又证实了他们的预期。如果农民砍了树生产队仍不宣布收回,他们的预期就会逐步改变,砍树的人肯定要后悔,几年以后,他们就会对私有产权充满信心,开始在自己的土地上重新栽树。
一言以蔽之,产权是信誉的基础,明晰的产权是人们追求长远利益的动力,只有追求长远利益的人才会讲求信誉。孟子讲“无恒者无恒心”,也可以说“无恒产者无信用”。破坏产权,实质上是一种搅乱预期、从而毁灭道德的行为。中国要有良好的市场秩序,必须从根本上改变产权制度。当然,建立产权制度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需要人们——特别是政府有足够的耐心。
要规范政府行为
政府的主要功能是保护产权,试图用加强政府管制的办法规范市场秩序常常事与愿违。政府部门的权力越大,企业面临的环境越不确定,坑蒙拐骗就越盛行。政府管制常常形成恶性循环:越管越乱,越乱越管。所以,必须像戒毒一样戒除政府管制。不要给政府太多的权力,也不要给它太多的责任。你要政府承担的责任越大,它要的权力就越大。西方市场的骗子主要是由讲信誉的企业打倒的,而不是由政府打倒的。
信誉机制发生作用的条件之一是交易的一方有积极性惩罚对方的欺骗行为,如果不是这样,欺骗就可能是每个人最好的选择。这个条件在西方市场经济中基本不成为问题,但在中国却很难。为什么?因为在中国,政府和国有企业是市场的主要买家。
政府和国有企业作为买家,采购人是“为了别人花别人的钱”,并不在乎真假优劣,并没有积极性惩罚假冒伪劣,生产者自然也就没有必要生产高质量的产品了。他们甚至还会跟卖者合谋,故意采购劣质产品。掺假棉花就是一个例子。可以肯定,国有棉花收购站的官员是知假买假,中饱私囊。假文凭的情况也类似。为什么假文凭那么有市场?因为文凭只是为了满足干部“知识化”的要求,用人单位并不在乎真才实学。另一个例子是公共工程的承包。据我所知,中国有关工程承包的法律和条例是非常完备的,为什么豆腐渣工程那么多?因为“业主”是政府部门。搞掂几个政府官员的成本比搞掂千千万万个消费者的成本小得多。当企业可以通过搞掂政府官员从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中赚大钱的时候,谁会在乎自己在市场上的信誉呢??更为严重的是,能从政府接到定单的企业不仅自己没有积极性生产优质产品,而且能打垮生产高质量产品的企业。
因此,为了使信誉发挥作用,除了规范政府的管制程序外,还必须减少政府部门的直接交易行为。
(摘自《产权、政府与信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11月版,定价:18.80元。社址:北京东城美术馆东街22号,邮编:10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