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明人所绘风俗画《货郎图》货郎担虽小,但所售商品却琳琅满目,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明朝商品经济的繁荣。 |
“开门七件事”这句民谚,究竟始于何时?有待考证。据管窥所及,至迟在宋朝,已出现在人们的口语中。宋朝的太学生们有时闲坐聊天,经常“以谑破为戏”,即以开玩笑做题、破题。有一位完全用俗语试题云:“湖女艳,莫娇他,平日为人吃 ,乌龟犹自可,虔婆似那吒!早晨起来七般事,油盐酱豉姜椒茶,冬要绫罗夏要纱。君不见,湖州张八仔,卖了良田千万顷,而今却去钓虾蟆,两片骨臀不奈遮!”此题破云:“有色者其累重,既知食美而服亦美;好色者其费重,当知业穷而身亦穷。”(元・无名氏:《湖海新闻・夷坚续志》前集卷1)此题滑稽突梯,立与破皆称高手。而更重要的是,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宋朝不仅有了“早晨起来七般事”的说法,与“开门七件事”大同小异,而且,当时的“七件事”,是指“油盐酱豉姜椒茶”,为我们了解宋朝人的饮食风尚提供了例证。不过,严格说来,“七件事”在宋朝还没有定型。吴自牧《梦粱录》载谓:“人家每日不可缺者,柴米油盐酒酱醋茶。”可见,直到南宋,事实上还有开门八件事的说法。而到了元朝,情况便大为不同。元人杂剧《玉壶春》、《度柳翠》、《百花亭》等,都有“早晨起来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的说法。显然,元朝人的“七件事”,成了柴、米、油、盐、酱、醋、茶。这种叫法,流传至今,在口语中定型了。从明而清入民国,虽然异代不同时,并且南北有异,贫富相差,食俗不同,但人们在习惯上,都把“开门七件事”的基本内容,称作柴、米、油、盐、酱、醋、茶。
从中国古代直到20世纪70年代,多数中国人――特别是广大农民,是民以粥为天。因此,每天七字不缺者,已是小康之家,而七字不足,尚能安贫乐道,就算是操守高尚之人了。明朝浙江余姚有位王德章先生,曾口占一诗曰:“柴米油盐酱醋茶,七般都在别人家。我也一些忧不得,且锄明月种梅花。”(明・田艺蘅:《留青日札》卷26)真是高雅之至。不过,“人是铁,饭是钢,一天不吃心发慌”。倘若肚皮饿得贴着脊梁骨,两眼发黑,是绝不会再有锄月种梅的雅兴的。清朝乾隆年间的名士袁枚在《随园诗话》中曾载某人一绝云:“书画琴棋诗酒花,当年件件不离他。而今七事都更变,柴米油盐酱醋茶。”可见,倘若立在云端里,喝西北风,是产生不了诗情画意的。而道光年间的李光庭老先生,说的更直白:“余虽年近八旬,七事尚须预备。偶赊古器而不嗜茶,戏撰一联云:夏商周秦汉唐器:柴米油盐酱醋人。”(清・李光庭:《乡言解颐》)也许这是他经历人生坎坷后的伤心悟道之言,亦未可知。此公还记载了北方村妪有关“七件事”的口语,如:”叫他烧烧火,他两眼瞪着我。”“碾磨不转轴,巧媳妇作不出无米粥。”“省了一把盐,酸了一缸酱。”“白日挨门子吃茶,夜晚点灯儿絮麻。”如此等等,朴实无华,曲尽人情,令人回味。
二
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稽诸史册,“三百六十行”云云,不过是近五百年的事。元代以前,有待深考,姑置勿论。从元代的记载看来,当时还没有“三百六十行”的叫法。大剧作家关汉卿的《金线池》第一折谓:“我想一百二十行,门门都好着衣吃饭。”元末浙江象山的文人汤式写的《南吕一枝花・赠钱塘镊者》开头即谓:“三万六千日有限期,一百二十行无休息。”由此可见,元代概称各行各业,是“一百二十行”。到了明代,经过明初的休养生息,至明中叶,经济迅速发展,行业越来越多。据正德《江宁县志》记载,当时江宁县为官府效力的铺行即达104种,而至嘉靖、万历时期,社会经济相当繁荣,新的行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显然是人们感到再用“一百二十行”来形容,未免太不确切,于是逐步改用“三百六十行”的提法。佚名的剧作《白兔记・投军》则谓:“左右的,与我扯起招军旗,叫街坊上民庶,三百六十行做买卖的,愿投军者,旗下报名。”从此,“三百六十行”云云,广为流传,经过清代,直至今日,已成为人们的口头禅。以清代而论,清中叶有这样一则生动的事例:周焘在任通州知州时,每获一贼即断其脚胫。有一贼甚强项,谓刺史曰:“小的做贼多年,亦颇知读《大清律例》,割脚胫在何条例?”周笑曰:“汝言甚是,唯吾也问汝,三百六十行,行行吃饭着衣裳,汝在哪一行?”贼口噤,遂割其脚胫。众贼闻之皆逃散,士民感德。(清・钱泳:《履园丛话》卷24)盗贼从来做的是无本生意,且往往还诉诸暴力,当然不在三百六十行之中,实在是其心可诛。但割脚胫显属残忍行为,不足为训。民国三十年,齐如山先生著成《北京三百六十行》一书,近年已由宝文堂书店再版。此书分木工、铁工、铜工、皮革工、器具、物品、纺织服饰、装饰品、食品、文墨、乐器、玩物、游艺、修理旧物、银钱业、娱乐事业、街头小贩等二十几类,简明扼要地介绍了半个世纪前北京的五百四十余种行业,真是称得上洋洋大观了。
三
“开门七件事”与“三百六十行”,不过是我国古代商业文化的一枝一叶而已。但是,“一枝一叶总关情”。如果我们能把诸如此类的一枝一叶都逐步基本上研究清楚了,我国古代枝繁叶茂的商业文化的大树,便会重新在我们的眼前临风而立,展现其勃勃生机。遗憾的是,史学界多年来对经济史、商业史的研究,多半沿袭前人的老路,很少有人对商业文化作深入、系统的探索。其实,人类自进入文明史阶段,就离不开商业活动,而任何商业活动,总是以一定的文化形态表现出来,与千百万人的生活起居联系在一起,这是对人类――当然包括我们的老祖宗――影响最广泛、密切的文化。这里,笔者拟再举商品宣传为例,以管窥古代商品文化的另一角落。
读过《水浒传》的人,很难忘记武松醉打蒋门神,夺回被他霸占的酒店“快活林”的故事。“快活林”三字,通俗易懂,并有几分幽默感,作为酒店的名字,堪称绝妙,颇能吸引顾客,起到了很有效的宣传作用。其实,这倒并非施耐庵的向壁虚构,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六“收灯都人出城探春”条,历数园林胜迹,其中有一处便叫“快活林”。不知何时,被人移花接木,用到酒店名称上,后来又写进小说,真是耐人寻味。明中叶后,从城市到乡村,酒店遍国中。大酒店都有考究的酒帘、酒旗,随风摇曳。酒帘一般都置于高处,好让顾客在很远的地方就能看见,故又称“酒望子”。财力大的,在酒店前专门竖起一根旗杆,上缚酒帘,如前述“快活林”酒店,便是“檐前立着望竿”,上面挂着一个酒望子,写着四个大字道:“河阳风月”。凡此,皆酒广告也。连村间的小酒店,起码也会在“粉壁上写着‘零沽美酒’四字”,“招牌上写着‘家常便饭’”。(明・清水道人:《禅真逸史》第九回)这些形形色色的广告,多半出自民间书法家的手笔。明初大政治家姚广孝的义子姚继,当初在苏州乡下,就曾把他的宝楷挥洒到酒帘上,而为姚广孝所激赏,结下亲缘(参阅拙著《明朝酒文化》第一章第二节《酒的销售》。台北东大图书公司出版)。当然,实力雄厚的大店家的招牌,是由名流或书法家写的,如北京的“六必居”,便传说是严嵩的手笔,也有人以为是姜立纲所书,存而不论可也。
明代大店铺开张时,礼仪均很隆重,张灯结彩,金匾生辉,鼓乐喧天,热闹非凡。如此大造声势,主要目的自然是为了扩大店家影响,推销商品。《金瓶梅》第六十回描写西门庆的缎铺开张那天,大摆酒席,吹拉弹唱,同时柜台上发卖货物,结果当日就卖了五百余两银子的货品。
看来,古人商品宣传的最有影响的形式,是商品广告。中国历史博物馆藏有常熟翁氏旧藏的明人画《南都繁会景物图卷》,描绘明代后期南京市郊商业繁华的景象。其中各种具有广告功能的招牌,最为醒目。在无锡,当人们欢度新年,春灯满街时,几百家铺行搭起彩亭,写明“某铺市某物,内结一球,即悬某物以别之”,人们抬着彩亭满街游行,堪称是商业广告的一次大展览(清王永积:《锡山景物略》卷10)。
我国古代商业文化源远流长,内容丰富。希望有志者重视对它的研究,只要辛勤耕耘,定能五谷丰登。
(摘自《看了明朝就明白》,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定价:2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