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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中的沙特宗教警察

2010-03-01 15:34:00 来源:书摘 高秋福 我有话说

世界各国都有维护社会治安的警察,沙特阿拉伯王国也不例外。不同的是,除一般警察之外,这个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国家还有一种特殊的警察,人称“宗教警察”。这种警察人数不多,权力不小,影响很大,在社会上备受争议。

宗教警察在阿拉伯文中叫“穆塔维因”,本意是“志愿者”、“献身者”或“执法者”。他们

志愿献身的,既不是一般社会治安,也不是交通安全,而是伊斯兰教瓦哈比教派根据《古兰经》所确定的一些宗教风纪的维护。因此,除“宗教警察”之称外,也有人称其为“道德警察”、“古兰经警察”。

我以前看过关于宗教警察的报道,有点好奇感。可是,到达王国首都利雅得之后,好几天也没看见其踪影。经当地朋友指点,这才明白,原来这种警察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标志。像一般穆斯林一样,他们穿的也是白色阿拉伯长袍,只是袍身较短,仅及膝部。他们戴的也是阿拉伯头巾,只是大多饰有红点,没有黑箍压顶。他们也是短发,但大多蓄留着比较长的胡子。他们并不携带武器,但手中往往提着一根木棍或一条骆驼皮鞭。他们每天在繁华的街头以及商店、餐馆、清真寺等公共场所巡逻,一旦发现有违背教义教规的行为,当即干预,态度往往比较蛮横。“蛮横”其实一点也不奇怪,因为他们自视为“真主的使者”,维护的是作为王国精神支柱的瓦哈比教派的神圣教义和教规。

伊斯兰教发源于沙特阿拉伯,然后传播到世界各地。在传播过程中,伊斯兰教中出现很多教派。现在沙特阿拉伯占主导地位的瓦哈比教派,形成于沙特王国创建的过程中。原来,沙特阿拉伯所在的阿拉伯半岛曾长期四分五裂,分割成诸多由较大家族统治的酋长国。到l8世纪,生活在半岛东部的沙特家族逐渐强大。其族长穆罕默德・伊本・沙特雄心勃勃,看到新创立的瓦哈比教派可为己用,就同这个教派的创建者谢赫・穆罕默德・伊本・阿卜杜勒・瓦哈卜联手,“宣讲教义征服人心,挥动弯刀占领土地”,建立起政教合一的沙特王朝。由于在王朝创建过程中的历史性贡献,谢赫家族成为王国仅次于沙特王室的第二大统治家族,瓦哈比教派则成为王国立国之教宗。

瓦哈比教派主张复兴伊斯兰社会,保持伊斯兰教早期的朴素本色。为此,它反对多神崇拜,严格信奉独一无二的安拉;反对异教思想对伊斯兰教的浸染,坚持将《古兰经》和先知穆罕默德的《圣训》作为国家立法、个人信仰和社会道德的最高准则;反对吸烟、饮酒、赌博和将歌舞引入宗教仪式,主张整饬社会风尚,净化信徒心灵;反对互相残杀,主张所有穆斯林不分部落和贫富在真主面前一律平等,通过圣战实现阿拉伯半岛的统一和独立。它认为,这一切就是体现在《古兰经》和《圣训》中的“最纯粹的伊斯兰教教义”。

为宣扬和推行这一教义,沙特政府一直将主管宗教思想和公共道德的宗教、司法、教育等部门的大臣职位交由谢赫家族成员担当。谢赫家族作为王国的最高宗教权威,则早在现代沙特王国建立之前的20世纪20年代就建立一个“扬善惩恶委员会”,督导全社会认真执行教义所确定的一切道德规范。这个委员会后来发展成相当于一个政府部门的独立机构,其组成人员就是一支日益强大的宗教警察。现在,据官方公布的数字,这支总部设在利雅得的警察部队在全国有l3个分支机构和66个中心,共有5029人。这些人都是笃信伊斯兰教、愿意为之献身的男性穆斯林,主要来自宗教学校和清真寺。另外,还有数目不详的一批志愿者,自愿为维护宗教教义和道德的纯洁性尽义务。无论在职者还是志愿者,其使命都一样,就是日夜巡逻,发现有违教义的行为当即进行干预,严重犯法者当即逮捕。据扬善惩恶委员会不久前发表的一项报告,宗教警察部队在2007年“采取了816万项旨在服务社会、保护知识、思想和道德安全的行动”。其中包括,为预防犯罪活动进行巡逻41.6万次,散发“指导人们采取正当生活方式”的书籍和小册子680万件。

宗教警察的干预不但范围广,手段也很严厉。他们要求,每天五次的祈祷时间,成年穆斯林必须都进清真寺祈祷,咖啡店等设施必须都停业。祈祷一律按一神教思想和既定规则进行,不能膜拜真主以外的任何人。任何穆斯林都不准饮酒、吸毒、偷窃、通奸、嫖娼。成年女子走出家门都要穿长袍、戴面纱,除脸颊外不得裸露身体的任何部位,不得化妆。出外办事和旅行,实行男女隔离,女性必须由男性亲属陪伴。违反上述规定者,轻则受申斥,重则被拘留、判刑、鞭打。这些都是全国通用的“规则”,不同地区还有一些不同的规定。有的地方禁止咖啡店在露天接客,以防没有亲属陪伴的女子同陌生男子混在一起入座。有的地方禁止进口西方的服装和首饰。有的地方禁止男子穿紧身衣和留长发。在圣地麦加,五十多个年轻人前不久在商场举行周末音乐会,被认为是一种“引诱异性的犯罪行为”遭逮捕。很多清真寺还规定,随意触摸圣器、朝拜选错方向都要受处罚。

近年来,宗教警察的干预过多、过分,在社会上引起争议和不满。2002年3月,麦加的一所女子学校的教学楼失火,正在上课的学生仓皇逃生。可是,在校门口巡逻的宗教警察却横加拦阻。他们的理由是,有些女学生逃离时没有佩戴面纱。结果,有l5人被活活烧死。2003年,一个名叫费萨尔的男子开车上街,将母亲、妹妹和女仆留在车里,自己去商场采购。这时,几个宗教警察走上前来,不由分说就把车里的三个女人拽出来痛打。他们给出的理由是,妇女出门无男性亲属陪伴就是犯罪,而坐在汽车内更有招引异性之嫌。这两件事曾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人们纷纷指责宗教警察不讲道理,不近人情。

2007年,又有两起涉及宗教警察的事件引起全国的关注。一件是,这年5月,一个叫苏莱曼・胡莱维斯的利雅得年轻人被怀疑藏有含酒精的饮料。于是,多名宗教警察闯入其家搜查,并将他带走,殴打致死。家属将警察告上法庭。但地方当局却以模棱两可的说词将警察赦免。另一件是,这年的6月,一个名叫布莱维的中年男子在西北部城市特布克同一位年轻女子同坐在一辆汽车里。宗教警察发现后当即把他带走。他申辩说,那位女子是摩洛哥人,他是受雇为她开车的司机。警察不听申辩,按惯例将他拘留。不几天,他就死在拘留所里。家属告上法庭,法庭调查证实他是被打死,有三名宗教警察涉嫌其中。可是,清真寺出面为他们辩护,事情就不了了之。这两个案件经媒体报道后,抗议宗教警察的声浪波及全国。

就在这时,又发生一起涉及美国人的宗教警察干预案。2008年2月,一个名叫娅拉的中年美国女商,在利雅得一家星巴克咖啡馆同一个叙利亚籍的同事谈生意。这时,几个宗教警察闯进来,将他们二人统统抓走。据娅拉后来说,她被带到一个监狱,遭到脱衣搜身和拘留。她的沙特丈夫得悉后进行交涉,她才获释。这在全国又引起一场风波,迫使司法当局不得不宣布,要重新审理2007年的两起涉嫌殴人致死案。可是,几个月过去,审理并无结果。

据一些沙特朋友讲,过去,从没有听说过民众对设立宗教警察有任何异议,因为这符合《古兰经》的有关规定。但是,近年来,宗教警察随意殴打、拘留、逮捕无辜之人,而从未得到任何惩处,招致人们的不满和痛恨。他们认为,宗教警察有时不是维护伊斯兰教的社会道德,而是对伊斯兰教本身的亵渎。因此,社会上开始出现要求解散宗教警察的呼声。思想比较开明的瓦立德・本・塔拉勒亲王说,宗教警察过去可以为所欲为,没有人敢吭声。现在不同了,人们的维权意识普遍提高,敢于将违法的宗教警察告上法庭。《祖国报》就此发表评论说,控告不一定获胜,但这毕竟是王国历史上的空前之举,值得思考和重视。

宗教当局对民众这一“胆大妄为”之举表示不满。王国伊斯兰教最高权威阿卜杜勒・阿齐兹・本・阿卜杜拉赫・谢赫大穆夫提说,宗教警察是“代表国家在维护伊斯兰教的纯真”,任何人都要“抱有耐心和容忍之心”,认真听从他们的劝诫。扬善惩恶委员会主任谢赫・易卜拉欣・格海伊斯说,一些穆斯林受异教思想的蛊惑,不但不自责,反而指责“帮助他们回归正义”的宗教警察,这实在令人难以容忍。

王国政府对宗教警察一方面进行维护,一方面进行限制和改革。内政大臣纳伊夫亲王在谈到一些目无法纪的宗教警察时说,他们的本意是维护沙特阿拉伯作为伊斯兰国家之楷模的荣誉和美名,希望媒体不要抓住某些负面现象进行炒作。为使这支特殊的警察部队更好地发挥作用,他领导的内政部于2006年5月颁布法令,规定宗教警察抓获犯罪嫌疑人后要移交给国家公诉机关,不得自行审理。2007年初,内政部又做出规定,对任何公民进行搜查都必须出示批准证明,严禁对道德犯罪者动用武力。但是,这些法令和规定实际执行起来非常困难,因为宗教警察自恃另有后台,有时根本就不遵从。2007年6月布莱维案件发生后,内政部意识到,多数宗教警察素质不高,缺乏职业训练,决定将包括380名宗教警察在内的多起涉案人员进行“人际技能”训练。王国政府还决定,将宗教警察2008年的预算增加百分之十六,主要用于教育和培训。

沙特阿拉伯建立宗教警察的做法,曾被其他个别伊斯兰国家搬用。从1996年到2001年,在阿富汗当政的塔利班也曾设立扬善惩恶委员会。其属下的宗教警察横行霸道,引起阿富汗人民的强烈反感。塔利班政权垮台后,这一切都不复存在。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也有类似宗教警察的组织,但权限和影响远不如沙特阿拉伯。所以,西方媒体大都瞄准沙特阿拉伯,以嘲弄的口吻报道其宗教警察的消息。美国共和党保守派主办的《旗帜周刊》甚至将沙特阿拉伯的宗教警察称为“伊斯兰法西斯民兵”。

沙特阿拉伯的宗教警察今后向何处去?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对外日益开放,这个问题引起越来越多沙特人的思考。这个问题在沙特阿拉伯有着深远的影响,而且也极为敏感。处理不好,很难说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因此,尽管人们对其不满的情绪在增长,王国政府则投鼠忌器,一时尚不会采取什么大的改造措施。

在社会上的争议声中,宗教警察的行动可能会有所收敛,但其身影看来仍会在城镇的街头晃动,其手中的棍棒和皮鞭一时还不会放下。

  (摘自《别样风情是中东》,新世界出版社2010年1月版,定价: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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