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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汉臣(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重大论述,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历史进程中具有跨时代意义。围绕这一重大主题,我国学界予以高度关注并积极从相关学科角度进行了广泛深入研究和解读,近期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学术专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即对此进行了系统阐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是由教育部长江学者、全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汪习根教授牵头联合国内外知名高校法学教授及有关机关单位实务专家共同组建科研团队潜心研究,几经易稿,凝结无数心血创作的一部200万字的经典之作。全书共分三卷50章,主要由导论、历史探源篇、法理基础篇、域外借鉴篇、党法关系篇、制度保障篇、法治理论篇及实践构建篇共计八部分组成,全方位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的各个方面,形成一套严密自洽的学术逻辑体系。
该书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当代化、现实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为根本指导,立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运用科学的法治理论进行深度阐释和研究,全面系统且不乏学术深度地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法理基础、科学含义、价值取向、战略构想及实践方案,特别是在梳理并总结现有相关文献基础上高度提炼且经过充分论证的十二项对策建议具有较高的战略性、前瞻性和现实指导性,具有一定的国策参考意义,被誉为“代表了当前相关领域学术研究的前沿水平,体现了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界的学术创造力”。正因研究主题宏大、论证逻辑严密、学术观点新颖,现实意义重大,该著作被列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作为目前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全面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理论和实践问题的集大成者,该著作无疑为广大读者提供了一个全景式、系统性、立体化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橱窗”。从经世致用的角度看,该著作不唯具有学术价值,其更大实践价值集中体现于为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积极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早日顺利实现所蕴藉的知识普及、理论启迪和决策参考意义。
我们可以尝试从以下四个角度来作更进一步的深入探讨,从中深切感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历史正当性及其实践价值,并由此之故,我们有充分理由相信这是一条通往光明善治之境的必由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现代社会条件下治国理政的创新性实践。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党的历史上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治国方略,提出并全面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重大论述,标志着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达到了新的历史水平,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新时代治国理政问题上的巨大理论创新和积极实践探索,充分彰显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时代前瞻性、理论创新性和发展主动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指导下的法治性实践。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以原创性理论贡献标注了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新高度。其中,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宏大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的根本遵循,解决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道路问题,奠定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鲜明法治底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社会性实践。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亘古不变的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党的意志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故其最鲜明的时代特征或者价值就在于对于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自觉贯彻,并在此过程中实现了对既有社会生活关系的引领、规制和形塑。因其本身体现、彰显、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及其诉求,从而与历史发展规律实现了同频共振,并由此具有不容忽视亦不容否认的历史正当性和发展必然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学习借鉴古今中外人类历史优秀法治成果的制度性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创新的产物,更是对人类历史优秀法治文化传统的传承与弘扬。需要注意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并非只是一种理论承袭、发展和创新,更是一种体系结构复杂的制度性实践,呈现出一种相当程度的成熟性。与此同时,因其天然的人民群众立场,从而避免了历史上私有制社会背景下法治体系及其实践的狭隘性,并由此开创出一种全新的历史境界。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仅具有中国特色更具有世界格局,本身是古今中外人类历史一切优秀法治成果的集大成者,形塑并贡献了一种新的法治话语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