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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麒麟(华侨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前不久,经党中央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2023—2027)》(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旨在对党的二十大部署的反腐败任务进行细化落实,对今后五年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等问题进行了明确,透出了新时代新征程中央反腐败工作的一些新信号。
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深化反腐认识。《规划》牢牢把握坚持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根本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体现了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成就的规律性认识的理解和升华。其一,坚强的领导核心是取得反腐败斗争不断胜利的根本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亲自领导开展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强调“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在反腐败斗争中始终居于领导核心地位,取得了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并得以全面巩固。其二,党的创新理论是反腐败斗争不断胜利的制胜法宝。习近平总书记就推进反腐败斗争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为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提供了科学行动指南。党的先进理论是巩固反腐倡廉成果、赢得反腐斗争更大胜利的有力武器,必须以党的先进理论为思想武器,为反腐倡廉机制的实践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其三,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持久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消除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成功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新境界,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为基调,紧盯“三个重点”。紧盯重点问题,就是要严查重点问题,坚决查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坚决防止政商勾连、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等腐败行为的发生。紧盯重点对象,就是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等问题,加大对“政治骗子”和政治掮客的惩处力度。紧盯重点领域,就是要突出重点领域,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深化整治金融、国有企业、政法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和粮食购销、高等学校、体育、医药等领域的腐败,有效防范化解腐败风险及关联性经济社会风险。
以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为原则,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腐”。《规划》以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为原则,对常态化长效化防治腐败作出部署,着力增强腐败治理效能、推进腐败问题的系统治理。具体体现在:其一,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推动各项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从而实现“三不腐”的有效贯通。其二,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重视典型案例,将查办案件与强化监督、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其三,加强新型腐败、隐性腐败治理,不断改进治理方式,更新治理手段,对“影子公司”“影子股东”、虚假交易、期权腐败、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等问题进行有效治理。其四,健全防止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抓住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关键权力,健全制约与监督体系,减少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其五,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整顿干部队伍,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强化领导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从严从实强化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筑牢思想根基,从思想上固本培元。
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保障,推进反腐败法治化建设。推进反腐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其实质要求就是以法治腐,涉及的是法治化建设问题。而制度建设在反腐败斗争中始终发挥着关键作用,是法治化建设的前提和保障。为此,《规划》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保障,坚持推进反腐败法治化建设,始终坚持在宏观和微观层面共同发力,为反腐败斗争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和制度保障。具体而言,《规划》对推进反腐败法治化、制度化建设作出了如下部署:其一,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把依法依纪依规要求落实到反腐败斗争工作全过程,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推动反腐败斗争提质增效。其二,推动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明确权责范围,完善惩治行贿的法律法规、惩治商业腐败的法律法规等,如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其三,加强对反腐败法律适用的指导,通过发布指导性文件、剖析典型案例等方式,指导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相关案件中准确适用法律、把握政策。其四,加强反腐败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高依法依规依纪履职能力,提高专业反腐能力,激发各级干部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优势和潜力。
以增强反腐败整体合力为目标,促进反腐败协同高效。具体而言,《规划》对增强反腐败整体合力做了如下部署:其一,健全腐败案件办理程序衔接机制,加强腐败案件查办的协作配合,构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衔接顺畅的体制机制。其二,强化巡视、审计、统计、财会等监督成果运用,严肃查处巡视、审计、统计、财会等监督中发现的涉嫌腐败问题,充分发挥审计等在反腐治乱中的重要作用,严查各类政治、经济腐败行为。其三,完善对行贿人、受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受贿人的审查力度和惩治力度,综合运用纪律、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破“围猎”困局,发挥震慑作用。其四,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加大对“村霸”“街霸”“矿霸”等的整治力度,形成中央与地方基层的反腐联动态势,有效整合基层反腐资源、联动群众反腐力量。其五,明确一体构建追逃防逃追赃机制,加大跨境腐败治理力度,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统筹好反腐败斗争的国内国际两个战场,形成国内外反腐合力。
《规划》是党中央对未来五年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方案,对今后五年开展反腐败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其所透出的中央反腐败工作新信号,不仅再次表明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持久战,党的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而且表明了反腐败斗争需要时刻摸清最新形势、最新情况,深化对反腐败工作的规律性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