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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步德胜(青岛科技大学法治办主任、副教授)
教育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的十大战略任务之一,是建设教育强国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现代化是一个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多层面、全方位转变的过程;其中,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要义是法治、制度,具体表现为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三者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只有具备完善的治理体系才能真正提高治理能力,提高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治理体系的效能。新时代高水平推进大学治理现代化同样如此。
坚持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大学现代治理体系
治理体系是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解决的是“治理主体是谁及其内部关系”的问题。对于高校来讲,现代治理体系就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即“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
高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大学是立德树人的主阵地,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通过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议事决策机制。
校长负责是学校的基本组织制度和决策制度。要坚持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行政议事决策机制,优化协调运行机制,确保校长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
“教授治学”是大学内部治理去行政化的集中探索和积极追求。要通过健全学术委员会制度、学术委员会运行规则和学术自由的监督与保障机制,发挥学术委员会等学术组织的作用,厘清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的边界,完善学术评价和激励机制。
民主管理是推动学校发展的坚实动力。要通过加强协商民主文化建设,畅通师生与学校沟通渠道,建立师生申诉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健全监督体系,实现师生的合理需求,充分激发他们参与学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其共同实现学校使命。
社会参与是现代大学实现发展目标和功能的重要基础。要进一步发挥理事会、基金会和校友会作用,吸纳校友等社会力量参与学校重大战略决策、整体办学监督评价、校内外重大矛盾化解等,实现学校与社会主体共联、平台共建、组织共商、资源共享、服务共担。
系统推进全面改革,提升大学现代治理能力
党的二十大将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部署,赋予高校新的历史使命,只有综合考虑高等教育改革的方向和高质量发展瓶颈,在治理主体、治理理念、治理方式上革故鼎新,才能全面提升学校现代治理能力。
战略思维能力。在学校发展目标上,要基于学校办学历史和时代发展要求,对办学定位和奋斗目标进行战略思考,着眼长远和全局进行战略谋划,作为指导学校今后一个时期改革、建设、发展的统领性文件。在发展规划和重点任务上,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过程导向、效果导向,以战略共同体的目标理念统筹全局、凝聚人心,推动学校提高自主与合作治理能力。
依法治校能力。加强依法治校,是深化推动改革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立德树人目标的重要保障,是防范办学治校法律风险、提高治理能力的迫切需要。从领导干部来讲,要正确处理行政思维、道德思维与经济思维、法治思维的关系,做到科学民主决策、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从师生来讲,要通过立体化普法宣传、清单式制度建设、嵌入式风险防控、闭环式权益维护,做到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共同推进,实现法治教育、法治学校、法治校园一体建设。
制度建设能力。高校涉及师生利益的制度必须进行公开讨论,线上线下充分沟通,这是增强学校公信力和执行力的有效措施;要加强合法性审核,避免与上级制度、校内制度打架,确保有效实施;制度颁布后要广而告之,解读好制定背景、原因、内容、要求和适用对象。换言之,制度必须解决问题,不能为了制度而制定制度;制度要严格执行,违反了制度要有说法,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
数字转型能力。数字化时代,现代化治理需要通过科技赋能,提升以数据为支撑的洞察决策能力、以人机协同为支撑的智能应变能力、以共享平台驱动的持续创新能力、共创共赢的敏捷执行能力。比如,学校可以按照“统一门户、统一身份”,设计“办学基础”“过程管理”“结果生成”等数据模块,构建数据与业务融合的智慧校园一体化平台,为全员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供支撑和保障。
系统改革能力。在大学治理中,学院是办学主体,每个学院都是学校发展的动力源。部门是代表学校在各个工作领域的牵头单位,既要成为本领域的权威专家,做好顶层设计,又要为学院、师生做好服务保障,形成“强师生、强学院、强部门、强学校”的格局。大学要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资源配置重点领域的配套改革、教育评价及考核改革、以能上能下为核心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多领域改革,通过步调一致、动态调整优化改革,实现综合化、系统化、配套化,才能达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状态和目标。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提高大学现代治理效能
治理效能是制度优势和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是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最终愿景,主要体现在治理目标、治理效率、治理评价三个维度。
治理目标达成度。大学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治理现代化既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大学治理提出的目标要求,也是扎根中国大地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基本保障。全面推进高校治理现代化,要建立全员全周期工作责任机制,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责任到部门学院、科室和岗位人员;完善督查督办机制,建立校院两级督查督办体系,优化任务交办、跟踪督查、办结验收、成果运用工作流程,构建环环相扣、高效闭环的督查督办工作体系,提升督查质效,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完善校院两级绩效考核办法,优化集成原有各类考核,建立一体化考核机制,突出重点工作,体现导向作用,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优劳优得、多劳多得。
治理效率提升度。按照治理目标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治理任务,是治理效能的重要衡量指标。现实中,没有一定的治理效率,治理目标的实现可能会担负巨大的时间成本,甚至会落空。从治理主体而言,要树立“凭实绩用干部”导向,优化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完善促进干部担当作为的制度体系,落实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强化质量意识和制度执行。从治理机构而言,要按照“做精机关、做实学院”的原则,优化大学机构职能,加强通力合作、避免相互掣肘,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协调服务、学院实体运行的管理体制。从治理手段而言,要有充足的人力、资金、设备和物品,充分利用先进科技手段,实现“管理有理念、岗位有目标、实施有标准、过程有控制、资源有保障、检测有改进”。
治理评价满意度。广大师生对学校治理活动的满意度是最具有口碑的评价。为此,大学要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可及度。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共赢发展机制,聚焦教师发展、学生成长、校友成就,增强爱校荣校和主人翁意识,形成人人有责、人尽其责的现代治理共同体。完善多层次、全方位安全制度体系,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机制,确保校园和谐稳定,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师生的根本利益。
(基金项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研究项目(22CFZJ1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