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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文物保护与环境整治相携而行

2006-02-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王庆环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17日电近日,针对北京市海淀区建委发布的北京大学未名湖北岸的朗润园、镜春园、全斋地区将拆迁建“北京国际数学研究中心”工程一事,互联网上议论纷纷,认为此举有碍于这一地区的文物保护。对此,北京大学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予以澄清,说明未名湖北岸的拆建工作将是文物保护与环境整治相

携而行。北大大师级人物季羡林、侯仁之也专门撰文指出,此次整治是大大的好事。(季羡林侯仁之文见3版)

据北京大学发展规划部副部长吕斌教授介绍,朗润园、镜春园是明清园林,是北京市重点风景保护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但是目前这一地区整体建筑风貌存在严重不协调现象,除了经修缮、修复后现为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中国古代史研究所和教育基金会所用的文物建筑外,还有一大批上世纪60至70年代建造的简易居住平房和唐山地震后搭建的临时用房及之后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后者约占这一地区建筑的70%,破坏了古建筑的外观,改变了园林建筑的格局,另外,一部分文物建筑湮没在这些简陋建筑中长期得不到修缮,使处于严重损害与一般损害的文物建筑约占园中古建筑的30%,另外水系干涸,基础设施匮乏,使这一地区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成为校园中“脏乱差”的死角。2001年,北大在制订校园总体规划时,决定对这一区域进行彻底的环境整治,通过拆除简陋的临时用房和违章建筑,改造老朽的非文物居住用房,修缮和修复包围在临建里的文物建筑,以及疏通水道,引水入园,修复山林,改善给排水与消防设施,最终达到还原这一地区的历史风貌,重现古典园林,使之成为环境优雅的风景区和学术科研区。

据了解,按国家文物局与北京市文物局的要求,2005年初,北大启动编制“北京大学燕园建筑文物保护区总体规划”,并确定以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副主席吕舟教授领衔的项目组来编制这一规划,这一规划也于2005年12月6日获得国家文物局的同意,并随后获得北京市政府的批准。今天也出席了新闻发布会的吕舟教授表示,作为仍在保持使用功能的文物保护单位,北大与故宫、颐和园的文物保护有很大的不同,也更具有挑战性。事实上,像北大、清华这样的学校,都面临着在保护文物的同时,发展建设学校的问题,而要达到“双赢”,主要方法就是把居住功能置换出去,置换为教学、科研功能。当然,置换并不意味着改变、拆除原来的文物和历史建筑,科研、教学用房完全有可能利用原有建筑。

据介绍,在朗润园、镜春园、全斋地区的环境整治中,目前已修缮、修复的古建筑和复古建筑,解放后品质较好的建筑在经过适当改善后将予以保留。这一区域的文物保护规划是在对照清末的图纸并参照目前的现状形成的,新建筑将保持北京地区传统上的四合院围合式的建筑格局,建筑形态采取一层平房和北京典型的四合院仿古建筑形式,建筑层高不超过9米。而且本次环境整治是文物建筑和山林水系整治并行,山林水系将是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水源问题将本着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来解决。另外,人文氛围也是这次环境整治中保护的对象,对于一批建于上世纪50年代的公寓,由于许多著名学者在其中居住过,也将予以保留,虽然今后不再用于居住,但今后会在建筑中列出石碑标志,让人们能够回忆起在这里发生的事情。对于建筑于1952年而没有列入北京文物局网站所列的燕园文物保护单位从而引发起互联网上诸多猜测的全斋,其实已在文物保护规划中被确定为被保护的建筑。至于整治区域中的树木,在规划中也做了明确标识,在建设中予以保护。

据介绍,目前针对这一区域的环境整治工作还处于搬迁阶段。北大表示,搬迁整治工作将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和国家新的拆迁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目前,北京市文物局相关审批意见已报送北京市政府,在获得北京市政府正式批准后,北大将立即启动朗润园、镜春园地区环境整治和文物保护工程。

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杨河表示,北大在过去、现在、将来都特别注意文物保护,会在学校的发展中协调好发展和文物保护的关系,北大有能力、有条件、有责任保护好校内的文物。北大是一所有着深厚人文精神传统的学校,保护文物体现的正是北大的这种人文精神。

据了解,1999年以来,北大共翻建古建筑10029平方米,修缮和抗震加固文物建筑42179平方米,两项投资共8667万元。国家文物局等单位对北大文物保护工作的评价是:“北京大学完整保护了古建筑的原貌,是国内做得最好的,此种经验应向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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