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完善。2007年中央财政对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区)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达到7092.9亿元,增加1933.2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505亿元,促进了地区间财力均衡分配。完善财力性转移支付测算办法,建立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制度。调整完善“三奖一补”政策,增加
税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改革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运行平稳,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在东北地区试点基础上,增值税转型改革范围扩大到中部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八个行业。资源税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预算制度改革逐步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开始试行。全面使用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政府预、决算,组织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改革不断深化,支出标准体系继续完善,开展了实物费用定额和预算支出绩效考评试点。所有中央部门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全国所有省份和计划单列市本级以及大多数市县的基层预算单位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减少了资金运行的中转环节。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在10多个省份开始试点,近50个中央部门和绝大多数地方实施了非税收入收缴改革,保障财政收入及时入库。政府采购制度不断健全。“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工作平稳开展。支持企业、金融等改革也取得了成效。
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全国31个省份在不同范围内进行了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减轻1856万农场职工负担62亿元,人均减负332元。中央财政补助60亿元,地方也积极筹措资金,开展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稳步实施大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共减轻大湖区2616万农民负担23亿元,人均减负89元。
(六)财政管理和监督继续强化
增加预算编制时间,规范预算编报程序,预算编制管理进一步强化。加强预算执行工作,完善有关制度措施,预算执行效率不断提高。稳步推行公务卡管理试点。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圆满完成。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等一批法律法规顺利出台。政府会计改革研究不断深入。新的《企业财务通则》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公布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上市公司和部分国有企业平稳实施,新的审计准则体系在会计师事务所全面执行。财政监督成效明显,共查出各种违规违纪资金569亿元,挽回损失215亿元,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作用逐步显现。国务院对全国人大有关决定、决议和审计报告所提问题和意见高度重视,要求财政部及有关部门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审计和社会监督,切实加强整改。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查找原因,认真加以整改。相关情况国务院已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7年是本届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回顾过去的五年,财政工作呈现新的面貌。
财政实力不断壮大。2003-2007年,全国财政收入累计约17万亿元,比上一个五年增加10万亿元,年均增长22.1%;全国财政支出累计约17.7万亿元,比上一个五年增加9.6万亿元,年均增长17.6%。
财政宏观调控作用有效发挥。根据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由积极的财政政策转向稳健的财政政策,较大幅度地削减中央财政赤字,及时、有针对性地完善调控措施,促进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财政保障和改善民生成效显著。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着力建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2003-2007年,全国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支出累计达到2.43万亿元、6294亿元、1.95万亿元和3104亿元,分别比上一个五年增长1.26倍、1.27倍、1.41倍和1.3倍。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累计达到1.6万亿元。
财税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农业税、牧业税和特产税全面取消,农村税费改革顺利转入农村综合改革新阶段。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税收制度进一步健全,各项预算制度改革继续深化,财政体制不断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财政管理和监督不断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逐步加强,依法理财深入推进,财务会计制度进一步健全,财政监督机制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预算编制较粗,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不高;省以下财政体制还不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不够规范,一些县乡财政还比较困难;税费结构不尽合理,一些地方非税收入所占比例偏高;财政支出结构仍需优化,对“三农”等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需进一步加大;财政管理不够精细,损失浪费等现象比较突出;财政法制建设比较薄弱;财政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等。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进一步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